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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范围的建议 蒋玉美等2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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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范围的建议 蒋玉美等2名代表
A
   
   
    琼教提〔2006〕2号 签发人:支小纪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23号的答复
   
    蒋玉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从2004年开始,2004年利用中央补助教科书费1200万元对农村及县镇的贫困家庭学生的教科书费实施了补贴。从2005年春季起全面启动了“两免一补”政策,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小学生减免杂费,对全省62万家庭贫困的学生免了教科书费,同时对全省13个少数民族市县贫困家庭的住宿生生活费给予了补贴,2005年中央、省财政共支付了2.62亿元(其中:中央4180万元,省22020万元)。在2005年以前省对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贴只限于我省13个少数民族市县,全年省财政支付住宿生生活补贴经费313万元,惠及5940名少数民族贫困住宿生。标准为初中生550元/学年.人,小学生450元/学年.人。从2006年春季起省财政拿出1401万元,资助全省贫困住宿生27290人,是原来资助学生的近五倍。13个少数民族市县的贫困住宿生生活补贴人数也随之增加,保证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梁定光、尤世珏
    联系电话:65324535、6533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