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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万宁市后安至和乐琉川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速度的建议 蒋玉美等2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6-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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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7号的答复
蒋玉美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万宁市后安至乐琉川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速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万宁市大茂至后安至和乐公路改建工程于2004年9月开工,其中大茂至后安段已完成沥青路面摊铺并通车,后安至和乐段已基本完成浆砌防护施工,后安一侧级配碎石也已完成3.1km,剩下和乐段近2.7km未能进行级配碎石施工。该路段一直停工至今,其主要原因是:
    2005年2月,万宁市人民政府府向省发改厅提出《关于请求解决扩大大茂至后安至和乐公路、后安至和乐公路段路面等问题函》(万府函[2005]50号),要求对后安至和乐路段的路基、路面设计进行调整,分别扩宽至4.5~6.5米,并承诺因设计调整后涉及到的征地拆迁以及补偿费用由万宁市政府负责解决。2005年3月31日,省发改厅向万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后安至和乐段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进行调整的复函》(琼发改能源函[2005]702号),同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府的要求,同时明确指出万宁市人民政府府必须尽快完成因道路扩宽所需要的征地拆迁工作,其费用由万宁市人民政府府负责。我厅根据省发改厅批复,暂停了该路的施工,并委托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对该段进行重新设计,该段变更设计于去年12月完成。并以《关于万宁市大茂至后安至和乐公路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函》(琼交函[2005]941号)报请省发改厅审定,2006年3月,省发改厅以《关于批复万宁市大茂至后安至和乐公路改建工程设计变更与预算的函》(琼发改交能函[2006]192号)批复该路段的设计变更与预算,我厅立即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并于2006年3月6日与万宁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影响施工的征地拆迁工作。由于该路段的征地拆迁问题尚未解决,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我厅将积极协调,尽快安排施工,彻底解决当地群众的行路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