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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建设滨海旅游观光公路项目列入“十一五”建设规划的建议 张志平等3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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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3号的答复
张志平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将建设滨海旅游观光公路项目列入‘十一五’建设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省“十一五”公路建设规划中,省政府已将部分滨海旅游观光公路列入计划,我厅将根据滨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旅游开发情况,逐步建设滨海旅游公路。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