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人口比例拨付农村卫生建设资金及其他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琼发〔2003〕11号),加强我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农村居民健康,省卫生厅、发改厅、财政厅编制了《2004—2007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计划用4年时间,投入资金1.2亿元,解决全省201个乡(镇)308个卫生院“一无三配套”(一无是业务用房无危房,三配套是业务用房、专业设备、技术人员配套)问题,使全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有明显改善,卫生技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需求。
全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的原则:一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对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2004—2007年的房屋、设备、人才基本建设内容进行总体规划,资金投入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和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市县,逐年分步实施。二是立足标准、填平补齐。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依据所在区域人口、卫生部建设标准及区域实际卫生服务需求量研究确定。三是房屋设备人才配套建设。对列入规划建设范围的乡镇卫生院,同一个单位的房屋建设改造、设备装备和人员培训尽量在同一批配套安排。
规划内容是:投资11165万元对全省29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用房建设,并对308个乡镇卫生院装备基本设备。规划业务用房建设改造总建筑面积113216平方米,共需投资8026万元投资,其中央和省专项投资6508万元,占房屋建设投资的81.09%,其中海口市总投资956万元。规划装备设备投资3139万元,其中海口市460万元。海口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已按规划进行实施,2004年、2005年共安排农村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3个,建设资金1064.1 万元,其中央及省补助534.8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529.3万元。今年我厅将依据卫生院规划,继续争取加大卫生院建设投入,争取在2007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建设。
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中央补助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专项资金,并对所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制定了规范的管理方案。我厅与省财政厅根据方案规定,2004年补助海口市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96.8万元,其中:卫生监督能力建设6万元,农村卫生服务和合作医疗管理18.42万元,艾滋病防治24.14万元,结核病防治24.89万元,计划免疫20.20万元,SARS及其他重点疾病防治3.15万元。2005年省补助海口市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359.21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补助216万元,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59.25万元,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经费17.08万元,改水改厕经费13.18万元,琼山区人民医院巡回医疗车1部24万元,妇幼保健专项经费15万元,卫生防病应急经费5万元,卫生救灾经费6万元,传染病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经费3.3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0.4万元。截至目前,中央、省下达的资金已下拨,中央统一招标的设备已交付使用。
今后,在卫生建设资金的分配安排上,我厅将结合海口市的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的比例因素。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