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适度进口是维护我国粮食安全、调剂和补充国内余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海南口岸进口粮食业务量增幅较大,粮食属于初级农产品,从进口到加工具有储存时间长、中间环节多的特点,要有效控制进口粮食质量安全及植物疫情风险,需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管理。为进一步完善进口粮食风险管控,服务进口粮食新兴业态发展,我省修订印发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粮食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25〕9号)。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三、文件主要修订情况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修订相关部门名称及职责分工。
二是明确对进口粮食在非海关监管场所进行换装的情况下,属地政府对相关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是新增对进口粮食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机制内容。
四是强化进口粮食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明确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或风险排查。
四、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部门单位在职能范围内所承担的进口粮食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互助,各部门单位视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是规范进口粮食口岸建设。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建设进口粮食口岸,加强口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严格调运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监督进口粮食调往指定企业加工、储备,并做好运输过程安全防护措施。
五是要求进口粮食加工(储备)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完善进口粮食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措施。
六是加强植物疫情联防联控,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定期对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执行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或风险排查。
七是建立全流程溯源管理体系,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台账,确保进口粮食业务数据可追溯、可检查、可考核。
-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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