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的通知》解读
2022-06-28 11:17 来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结合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的通知》,通过释放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支持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

二、保证金降比和减存的工作安排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项目数量及购房人公积金贷款金额、保证金留存余额,根据调整后的保证金留存比例按项目计算出应减存的保证金金额,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出减存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受委托银行予以协助)。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准确核实保证金留存台账,明确公积金贷款对应的房产项目是否取得不动产权证以及房产项目下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出应减存的保证金金额,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减存金额一致后予以批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减存手续。

三、无需留存保证金的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替代留存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担保行提供全额阶段性担保,此种情形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留存保证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