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12-23 11:03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背景说明

安全工作是事业发展的底线要求,确保师生安全是教育事业的头等大事。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始终牵挂师生安全,特别强调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保护好学生生命安全。

我省现有各级各类近4500多所学校,在校学生超过210万人,学校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和谐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各级政府和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应该说,这些年,学校安全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带领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态势稳定向好,2017年至2019年学生溺水死亡人数连续下降。但是,由于海南四面环海、岛内水系发达,江、河、湖、海、塘、库、沟等水域面积广阔,学生溺水事件居高不下,特别是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延期开学,全省持续高温,家庭、社会和学校联合共同监管不到位,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据统计,2020年我省学生溺水事故和死亡人数比率较2019年有所上升。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要举全省之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文件出台情况介绍

省教育厅会同应急、水务等有关部门深入市县和基层学校对学生溺水事故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市县和省直各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系统研究分析我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时段、结构和原因。调研发现我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均发生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溺水人员也主要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经综合研判,总结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部分家长监管责任不到位。二是部分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三是防范学生溺水的联防联控机制存在短板。为此,省教育厅在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牵头研究编制防范学生溺水的制度性文件,努力构建“职责分明、任务清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2020年11月2日,由时任省长的沈晓明同志主持召开七届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并于2020年11月23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文件内容和任务分工

《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结合我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原因,针对溺水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等,以问题为导向,剖析和梳理出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家长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建立健全防溺水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教育和游泳教育、加强各类水域监控及开展督导检查等手段、措施,劝阻和干预学生涉险游泳、戏水等不安全行为,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依法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文件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分别为:

(一)省级政府履行防溺水的统筹领导责任,市县政府履行防溺水的主体管理责任。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建立防溺水联动机制,定期专题研究防溺水工作,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防溺水的监督检查力度和督促家长履行好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履行防溺水的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委会及有关人员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统筹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开展施救等工作。

(二)教育部门履行防溺水的综合协调责任。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防溺水研究,汇总防溺水工作进展,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加快学校游泳池和安全应急演练基地建设,开设游泳课程,加强游泳和应急培训。牵头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提请对失职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追责。

(三)防溺水机制其他成员单位履行防溺水的行业监管责任。一是水务、农业农村、资源规划等各类水域主管部门加大水域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及时劝阻和干预学生的不安全涉水行为。二是宣传部门、督查室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和督查力度;三是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加强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及时处置和开展救助活动。四是妇联、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关心关爱学生成长,丰富学生校外生活。

(四)学校履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责任,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定期扎实开展防溺水“六个一行动”,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开发防溺水的校本课程。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普及活动,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持续推进学生游泳教育,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互救技能。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喜欢涉险游泳、戏水的学生建立重点关注台账。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提醒家长、监护人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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