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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09-00072 文       号:琼府〔2009〕42号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9-05-08
  •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主  题 词:文化 文物 保护 通知
  • 备案登记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2009-05-08 00:05
  •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 【字体:
  •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琼府〔2009〕4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6处)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协调好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合理划定辖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和说明,并建立科学记录档案,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66处)

         2.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图例)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琼府42号(附件1).doc
    附件:琼府42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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