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正式印发《海口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2020-12-21 08:14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海口正式印发《海口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午餐午休课后托管这样定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记者 计思佳 实习生 韩晓露)海南日报记者12月18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海口市正式印发《海口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该市坚持学校主体、自愿参加、公益惠民、民主管理的原则,通过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合力,切实开展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意见(试行)》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海口校内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午餐、午休、课后托管三大类。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和下午课后,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假期等休息时间。中午课后服务(午餐午休)时间原则上为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前20分钟,每天不超过2课时。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00,每天不超过2课时。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学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中小学生在校午餐主要采取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两种方式。校内食堂能够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午餐配送工作。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采取校外第三方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形式进行供餐。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与供餐企业签约,报物价部门核定后执行。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残疾、孤儿、特困、低保等5类),午餐费用由海口市财政给予补贴。

在午休服务方面,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鼓励学校在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多种午休方式,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课后托管服务分为基础托管服务、特色托管服务两类。基础托管服务依托学校,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科普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并鼓励到就近社区、企业等开展学生实践活动。特色托管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前提下,由学校或公益性校外机构组织开展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其专业优势,提供多样化的校内特色托管服务。

同时,海口课后服务费用采取“政府补助、家长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场地资源、水电消耗、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家长主要承担劳务报酬成本。学校、公益性机构、家委会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课程资源等事项核算成本并确定劳务费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鼓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内工作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劳务发放标准每课时税前75元,每人每天不超过2课时。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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