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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专场

2024-04-01 12:11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四场)
——“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专场
实录
(2024年4月1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廖宝祺: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专场。今年3月1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4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正式施行,出台的目的是规范海南自贸港海上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秩序,促进海上交通安全与预防船舶走私协同管控,便利船舶进出自由贸易港,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详细地了解《办法》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平生先生,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三处处长叶占波先生,海南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周荣忠先生,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自贸办主任臧胜永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海南海事局的吴平生先生作主发布,介绍《办法》的总体情况。有请!

海南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平生:

主持人好,各位媒体朋友们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同时,借此机会向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海南海事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宣传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办法》的总体情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海南将在2025年前适时启动封关运作,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管理模式。随着海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海上活动日益增加,船舶数量不断增多,特别是海上防控面大、目标监控难度大,届时封关运作的压力和风险并存,在此种背景之下,加强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的通航管理,尤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来往船舶的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鉴于以上情况,海南省和交通运输部分别将《办法》列入各自的重点工作任务,具体由海南海事局牵头制定。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指导下,海南海事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关法》《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和我省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标国内外船舶通航管理先进做法,经过深入研究、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送审稿)并报请海南省人民政府审议。《办法》经八届海南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充分考虑了封关运作的要求和船舶运输来往的自由便利,重点明确了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船舶通航管理协调联动治理机制,划定港口公用锚地、非设关地锚地、船舶停泊区;二是明确农业农村、旅游文化、交通运输、海关、海警、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管理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升船舶通航效率,防控船舶走私风险;三是明确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报告内容,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和活动的行为,指出了船舶、人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办法》主要有两方面创新:第一个创新是统筹了封关运作管控和船舶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双重需要。《办法》聚焦服务封关运作需要,明确了非设关地锚地、停泊区的划定、公布和管理的要求;兼顾了船舶航行国际化、便利化等需要,提出了船舶运输来往便利措施,简化了固定航线和固定水域船舶的报告管理要求。第二个创新是促进了海上交通安全和预防船舶走私的协同管控。《办法》结合防控走私风险等需要,细化了船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行、停泊、作业的管理要求,规范了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等行为,完善了船舶通航全过程管理,筑牢了防控海上风险的“防火墙”。

下一步,海南海事局将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规范船舶通航秩序,提升船舶通航效率,助力建设高水平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廖宝祺:

谢谢吴平生先生的详实介绍。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有请第三排这位女记者提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我是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今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列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把今年确定为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请问《办法》出台对促进封关运作有何作用?谢谢!

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三处处长叶占波: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吴平生先生已经介绍了《办法》出台的目的和背景等情况,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来谈谈《办法》对推进封关运作的作用。

第一个方面,从封关运作总体部署看。封关运作是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头等大事,海南省正按照中央部署,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围绕“三张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压力测试清单)推进封关运作各项准备工作。此次发布的《办法》就是封关运作重要制度设计任务,它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在封关运作制度设计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有利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第二个方面,从出台《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看。海南岛四面环海,货物运输流通80%以上通过海上船舶运输,船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国际之间货物、物品、人员流通的重要载体,是封关运作贸易风险防控的重要对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加强贸易风险防控”“对载运工具、上下货物、物品实时监控和处理”等工作要求,可以说,出台《办法》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效举措,是封关运作贸易风险防范化解的实践探索。

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请问《办法》生效后在船舶通航管理方面有何新的变化?

海南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周荣忠: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办法》实施后船舶通航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新的变化:

一是规范了通航环境管理。明确涉海规划、涉海项目应合理避让航路、锚地等海上交通资源,统筹导助航设施、监管设施等的配套建设;明确海洋工程、海岸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开展项目通航安全影响分析,配套建设海上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明确划定、改动或者撤销航道、锚地等七大类情形应按规定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减少对通航环境的影响。

二是规范了锚地、停泊区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港口公用锚地、非设关地锚地、船舶停泊区由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配备必要的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由海事部门依法统一公布,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督。

三是规范了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和活动的行为。明确船舶航行不得擅自改装或者进行伪装,不得擅自关闭、拆卸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和北斗终端系统,不得实施抛撒障碍物、超高速行驶、强光照射等行为;明确长期锚泊船舶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值守、防护等管理责任;明确船舶并靠装卸货物作业前应向海事部门报告作业计划;明确船舶从事体育、试航、科学观测等水上水下活动,不得擅自扩大活动水域范围或者从事无关的活动;明确船舶从事钻井平台、海上风电场、海洋牧场的施工、运维、补给等作业,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停泊、上下人员及卸载货物。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是新海南客户端的记者。请问《办法》生效后对船舶通航效率有何影响?

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自贸办主任臧胜永: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办法》以服务封关运作和促进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有序便捷流动为目的,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保证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航效率:

一是《办法》对标船舶航行国际化便利化要求,明确国际航行船舶从对外开放口岸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未改变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模式,也未增加船舶查验要求和手续。

二是《办法》考虑到了安全监管、风险防控、运输便利等需要,明确主管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化监管,进一步细化了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管理要求,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沿海水域作业和活动船舶的航行要求,在现有船舶报告的基础上,简化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等固定航线和沿海施工作业等固定水域航行船舶的进出报告,保证了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航效率。

三是《办法》明确了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执法协同、联防联控等要求,健全了通航环境治理机制,深化了部门协作,形成了船舶通航“共管共治”的局面,促进了船舶通航效率“软实力”提升。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廖宝祺:

谢谢臧胜永先生的回答。记者朋友们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结束后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工作人员进行对接,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海南海事”等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后续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我们也希望记者朋友们宣传和报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为海南自贸港船舶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服务保障封关运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4位发布人的详细介绍和解答,同时也感谢记者朋友们和各位嘉宾的积极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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