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公示完成
2021-12-02 11:48 来源: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公示完成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于2019年6月启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历经基础资料收集、部门座谈、现场调研、专题研究、考察学习等环节,形成《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成果,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审议。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先后开展了战略定位研讨会、专家咨询、第二轮征求意见和规划基数转换等工作,并赴深圳、东莞调研针对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等领域展开调研学习,同时结合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最新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于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1月8日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海南日报、海口日报进行公示。公众版成果于2021年10月10日—11月8日进行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截止公示结束,共收到公众意见100条,其中,邮箱意见77条,邮寄书面意见15条,公众号、12345市民热线等其他途径反馈意见8条。经整合梳理,去除重复意见,实际有效意见共计34条,分为用地性质/三线划定、道路交通、空间结构、公园绿地、历史文化和其他六类,意见主要集中于用地性质和道路交通两类。

  针对公众意见,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组织编制单位逐项梳理,形成三线划定、道路交通、空间组织、城市风貌等专题小组对意见进行分类研究,并作一一解答,形成公众意见汇总表。下一步我科将组织编制单位参照公众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全面优化我市国土空间布局、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缔造高品质生活。

  关联征集调查稿件:关于《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公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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