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30 19:05 来源: 编辑: 【字体:   打印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海南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公开平台等工作为重点,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机制体系

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社会评议制度等5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上2010年印发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办法、行政机关向查询点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共10项,基本覆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层面,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依据、有规范、有标准。全省18个市县和35个省直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细化配套措施,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了使制度落实到位、衔接到位,按照“靠制度立规,在规范中发展”的思路,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落实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统一起来,对制定的制度进行仿真模拟,建立和规范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协调、澄清、收费等工作机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行政机关制作完成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日常工作流程,主动提交到本行政机关的政府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做到程序规范、权责明晰、操作顺畅。

(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

把“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对全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机制中的各个工作岗位职责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个环节工作特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制作、意见审核、文件呈批、定密责任人审查、载体公开登记的标准和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特点,对政府信息发布征求第三方意见、答复书要求、答复时间限定等进行规范,形成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机制,兼顾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特点,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要件审查、征求意见、收费管理、信息答复、办理时限、工作程序、职责和要求,更加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优化平台建设,规范公开形式

一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规范形式、丰富内容、强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思路,打造全省统一公开平台,将各市县和省直单位子网站纳入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群统一管理。在网站功能建设上,新增了自动生成可打印纸质文件服务和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通过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提出依申请公开,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内容规范上,明确各市县和省直单位必须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运维保障服务上,遵循无障碍化服务原则,按照技术规范,科学规划,建立“单位提交信息、网站技术支撑、后台统一管理”的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服务和维护体制,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在页面设置上,统一页面设计,规范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方便和适应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建设。印发了《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依申请公开窗口工作规程》,对窗口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进行了规范,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实现了查询、申请、处理、答复、监督“一条龙”服务。同时,对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目前,有32个省直单位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规范化的依申请公开窗口,其余3个省直单位今年内也将设立窗口;海口、三亚、文昌、屯昌、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陵水、临高等10个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也相继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设了政府信息查询窗口和依申请公开窗口。省图书馆投入30万元,购置触摸屏、桌椅、文件柜、公用电脑等设备,已对社会免费开放。11个市县政府图书馆不仅能为读者提供电子查阅政府信息,还将纸质的政府信息上柜台,读者可随时查阅、复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余7个市县政府图书馆正在加紧建设中。

三是加强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发扬和创新同步,对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提升。全省18个市县规范了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将乡镇政府工作机构办公时间、职能职责、概况介绍、公众监督举报、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和审核、征地拆迁补偿、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乡镇经济实体、计划生育等内容规范到公开栏内。省政府和市县政府将《政府公报》发放到行政村,并在各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提供。省政府和18个市县政府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形式,不定时地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新政策,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大培训力度,推进预算公开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效能, 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举办了4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37个省直单位和18个市县从县级政府到市县局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共计608人,覆盖率达80%。省政府办公厅还组织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材》,教材收录了国务院、国办有关文件、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共31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重要节点提出了120条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遴选了9个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工作方面的典型案例,收录并规范编写了36份政府信息公开的样本文书,使教材既能满足培训使用,又能作为平时工作使用手册。

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省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公开的主体、范围、口径、内容和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省99个省直预算部门主动公开了经省人大审查、省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支出预算表。同时还公开了预算报告附录,内容涉及财政收支执行,经费结转、民生专项、地方政府性债券安排项目、财政改革,“十二五”财政规划等方面的内容,迈出了政府信息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一步。

省财政厅按照交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精神,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收费公路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an.gov.cn/data/news/2011/10/138747)向社会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省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2740条,2011年新增政府信息912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其中,省直机关新增政府信息30196条,市县政府新增政府信息6106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等行政法规14件。

公开了《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政府规章15件。

公开了《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省直各行政执法机构机关统一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各类规范性文件57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摘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省政府总结表彰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关于10月各市县经济发展情况的通报 、主要经济指标(2011年1-10月)、 十月份海南经济运行简况、小型企业生产下滑,每月(季)及时公开全省宏观统计数据和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信息,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开设了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其中包括我省财政预决算明细、有关政策、相关情况通报和预算绩效,扩大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收费和价格,教育收费、经营性收费、医疗收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情况。

公开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预算公开表》、《海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1年预算公开表》、《2011年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收支预算公开 》、《2011年海南省委宣传部收支预算公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1年收支预算公开》、《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1年收支预算公开》等财政预决算情况99件。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全面公开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涵盖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领域。

6、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情况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图书馆《古今图书集成》电子标点版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地税局税费征管信息系统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地税局社保数据整理(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情况的公示、等。发布了采购公告1500个、结果公告1000个,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

7、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公开了我省关于调整、下放、取消行政事项的有关规定。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了《美兰区重点项目开工率95%》、《 海口秀英区重点项目建设提速》、《 南渡江流域整治重大工程获国家批准实施》、《新建西环铁路项目顺利通过铁道部安全评估》、《 海南昌江核电机组核岛安装工作启动》、《 洋浦港油品码头开工》等十二五重点项目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教育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救助、保障行住房、家电下乡补贴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扶贫信息。

教育服务专栏公开了教育信息以及整合发布了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收费和教育救助信息等。

医疗服务专栏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机构索引医疗服务价格、疫情报告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

社保专栏公开了社保查询、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信息。

就业专栏公开了公务员招考、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就业安置、自主创业等方面的信息。

公共事业专栏公开了家电下乡补贴、公园目录、燃气服务、供水服务、通讯服务、供电服务、地震信息方面的信息。

证件办理专栏公开了职称考试证书查询、教育培训类、医疗卫生类、司法律师类、交通旅游类、贸易物流类、工程建设类信息。

企业开办专栏公开税务登记、名牌产品、工商注册、名称登记、入资、组织机构代码、企业信息查询、消防证件办理等信息。

经营纳税专栏公开了企业年检、商标注册、申报纳税、发票领购、欠税查询、个税查询等信息。

设资质认定专栏公开了技能鉴定与证书查询、教育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交通运输机构、房地产机构 、食品卫生机构、其他机构等信息。

另外,还开设了住房、交通、婚育收养等专栏。

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比如,开设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应急保障类专栏,及时发布了应急预告、救援情况、预防措施、道路交通等信息。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我省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海南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季度报告、海南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010年违法违规扣分记录公告季度报告。公开了我省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物价消费、旅游诚信、知识产权、环境监测、广告监管 、其他监管等监管信息。

12、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公开了省政府部门的职能、负责人、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录以及公开选调等方面的信息,如海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条件、程序、结果,2011年海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省已形成政府网站、报刊媒体、政府公报、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乡镇公开栏和农村(社区)公开栏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对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统一设有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简介、相关规定及保障机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监督举报等子栏目,并通过网站群的方式逐步与省政府各部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形成信息共享,方便市民查阅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2740条,新增政府信息91264条,其中,市县政府新增政府信息61068条,省直单位新增政府信息30196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达1.53亿人次。

2.政府公报 。2010年发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4期,发行量达14万册,及时公开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海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档案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18个市(县)政府均出版了政府公报,公布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报刊媒体。2011年,省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12次,及时发布了新制定的政策、经济运行情况、社会养老保险等新闻信息。省直机关各单位和各市县政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够及时发布新闻信息。《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和海南电台及时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解读省政府重要政策。

4、公共查阅点。印发了《海南省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硬件设施。目前,海南省档案馆、图书馆已向社会开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昌江、文昌、万宁、屯昌等11个市县政府图书馆不仅能为读者提供电子查阅政府信息,还将纸质的政府信息上柜台,读者可随时查阅、复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余7个市县政府图书馆正在加紧建设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我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92件,其中,省直各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9件,市(县)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53件;窗口书面申请120件,占3.88%。以信函形式申请736件,占23.8%,以网络形式申请2231件,占72.16%,以其他形式申请5件,占0.16%。

所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批文、规划行政许可、房屋拆迁许可及补偿安置、建筑施工许可、治安和户政管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涉及水系和雨水排水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就业、资金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1年我省受理的930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3085件,其余7件申请按照《条例》和《办法》顺延到2012年度答复。

在答复的3085件中,“同意公开”的有2270件,占总数的73.6%;“同意部分公开”的有752件,占总数的24.4%;不予公开的有63件,占总数的2%(信息不存在的有58件,非本机关信息的有3件,其他原因的有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海南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管理办法》,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1332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今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解读;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规范。逐步探索解决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透明度。按规范、按时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年内,公开省本级99个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支出,公开各市县财政预算。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根据政府信息工作检查测试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7月份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三)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测试评价工作。继续做好行之有效的政府信息检查测试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检查测试评价方案,修改评价方法及标准。用检查测试评价的办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完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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