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23 19:07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打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环节清理精简全省权力清单,公开省级41个部门10张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共取消376项、下放2383项、合并减少277项,调整3036项,保留2088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编制责任清单,公开省级47个部门3968项责任清单,包括主要职责、权力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事项等责任内容。同时,公布了《海南服务业限制、禁止投资清单》、《海口保税区外商投资项目限制和禁止类清单》负面清单;完成第十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事项8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275项;公布取消22个部门共180项省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取消35项中介服务指定,32个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17条,其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信息193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预算省本级公开了201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报告及报表,并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及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同时,省本级还公开了2015年省本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及相关报表、转移支付情况说明。部门预算省本级已有100个部门公开部门预算,94个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省本级20个部门公开了2015年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内容包括专项转移支付具体安排的项目名称、资金分配地区、绩效指标、绩效目标、预算数等。决算公开省本级73个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个市(县、区)都按时公开了部门决算。将省直部门578个项目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对102个省本级部门2014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公开绩效信息15条。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包括全面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招标信息1670条。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公开623项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5亿元。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大住房保障公开力度,通过网络、媒体、施工现场、办公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包括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在内的各类住房保障信息289条,同时将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监管作为工程质量保障的抓手,先后组织两次大检查,并在网站上发布检查通报,对46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二是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17条、土地出让公告274条、土地成交公示226条、土地供应结果226条、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17条;公开征地政策1条、征地信息124条;公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9条,对存在不良行为的7家施工单位和2家存在违规行为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三是积极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在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的公布,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和补偿情况,有些市县还主动公开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设计情况,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截至目前,共公开土地征收与补偿信息210条。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制定了《海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试行)》,从覆盖范围、基金收支、待遇支付、关系转移、基金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同时主动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病种、药品、诊疗目录等,每月发送一条当月缴费信息,向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手机信息服务,此外,还制发了图文并茂的社保经办政策、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10余万册(张)。二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出台并公布了《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省政府令259号,该规定自201611日起施行)。公开城乡低保信息,出台并公开《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琼民发〔20157号),填补了我省城乡低保家庭核查中没有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的空白。出台并公开《海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试行)》(琼民发[2015]12号),填补了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方面的空白。公开医疗救助方面信息,2015年,已审批54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参加该救助项目,为我省低收入家庭中患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该项目已在政府网站、海南日报上进行公开。公开临时救助方面信息,制订并公开了《海南省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海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细则》。三是公开高校财务信息16条,对异地高考考生、引进优秀人才子女、省外借读生、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特殊类考生报考资格在网站进行了公示。四是建立传染病信息公布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每月15日前在网站公布我省上一月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应急预案、技能培训和演练等信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明确,并通过网站、公开专栏、公告栏、电子屏、价格公示牌、检查单、费用清单等多种形式公开。积极开展对国家9360项医疗服务项目清理及价格对接工作,目前已选取了10家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对1100项具有代表性的医疗项目进行成本监审,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共公开411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截至12月中旬,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报告416份、水环境质量报告115份、污染物排放信息7条、污染源信息7条、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10批次、建设项目环评信息331条。公开环境重点监管对象68家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报1个。全省累计受理并公开环境违法投诉1392件,其中违反环评制度1件,水污染102件,大气污染387件,噪声污染833件,放射性污染1件,电磁辐射16件,固体废物1件,其他污染51件。全省共立案查处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563宗,共处罚款2316万元,责令停止生产331家、停止项目建设74家、限期建设配套设施2家、限期治理17家、拆除私设排污设施7家、限期整改142家。新环境保护法及五个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公开对企业实施处罚案件10宗;查封、扣押案件1宗;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8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宗,拘留2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宗。公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43条。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作用,积极整合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相关信息,主动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向公众提示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安全风险苗头性、长期性问题。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开通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微博微信公众号(目前粉丝量达到20万余人),推送通知公告信息,公布曝光台、消费指南、食品抽检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我省食药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同时公众亦可快速查找到周边不同类型、不同评级、距离最近的餐厅或药店,而且可现场根据消费情况对该餐厅或药店进行评级,也可以直接投诉,投诉信息将自动提交到省投诉举报管理中心系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处理。截至12月初,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5557条,其中通知公告412条、食品药品消费指南33条、曝光台35条、政策法规信息11条、抽检监测信息235条、监督检查信息19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产品召回信息6条等,月平均浏览量达6万人次。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涉及油、电、汽、医疗、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海南价格网发布海南省新定价格管理政策63条(琼价价管[2015]),海南省新定收费管理政策19条(琼价费管[2015]),海南省价格审批政策6条(琼价审批[2015]);发布市县新定价格政策68条,市县新定收费政策27条;转载国家价格相关政策45条。同时,发布省价格、收费相关工作动态信息66条,其中价格管理动态44条,收费管理动态22条。将今年71日执行取消和免征的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省政府网站和《海南日报》上进行公开,将更新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和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省区域内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53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7项。

8.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在《中国社会组织》刊物上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等相关信息,包括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公开单位名称、登记证号等情况,变更单位名称的社会组织公开变更前名称、变更后名称和登记证号的情况,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单位名称等。2015年,共登记成立168个社会组织,办理变更登记共12个社会组织。公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流程和评估结果,制定了《海南省基金会等级评估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基金会等级评估指标和标准》,成立了等级评估委员会和等级评估专家库。2015年,共有17家基金会报名参与评估,经评估,有14家基金会获得3A以上等级,其中获5A等级3家、4A等级8家、3A等级3家。公开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信息,主要将省级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结果在海南社会组织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基金会的年度报告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共有46家基金会参加年度检查并公开了年度报告摘要。公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收费等事项,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民字[2009]35号)精神,明确行业协会建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的依据和计算办法等内容。通过信用海南网站公开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等基本信息15条。

此外,公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890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30条、国有企业信息27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12条。

(二)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工作。统筹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全省共回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3607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450场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0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3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319次),以其他方式回应13.7万次,及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实现网上交办、督办、答复公开等智能化。截至目前,累计公开7051条;2015年,新增公开省人大五届三次代表建议542条和省政协六届三次委员提案890条。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优化省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按照庄重大气、简洁明快、便民利民、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网站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重点对首页栏目和二级页面栏目进行了梳理、优化,对政府网站资源和电子政务应用成果进行整合,着力解决信息数据零乱、信息重复录入、信息发布多张皮等现象。

另一方面,扎实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网站普查工作。2015年,完成全省27个组织单位的564个政府网站全面普查工作,其中检查整改的政府网站276个,批准“例外”和“关停并转”的政府网站288个,全省政府网站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6,420条,2015年新增政府信息237,807条(其中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9,208条,厅局新增政府信息94,604条,市县政府新增政府信息123,995条)。机构职能、概况介绍类信息1,838,法规文件类信息16,07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3,247条,发展统计类信息1,641条,工作动态信息85,140条,政府采购类29,300条,人事类信息2,750条,财经类信息7,043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类信息6,028条,公共服务类8,009条,其他类信息76,7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省共受理、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5件(其中,当面申请797件、传真申请7件、网络申请248件,信函申请83件),按时办结1094件,延期办结41件;属于已公开范围531条,同意公开答复121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27条,不同意公开答复12条,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34条,申请信息不存在7条,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条。从所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财政信息、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企业资质(许可证书)、户籍管理、土地承包、土地规划、征地信息、道路运输、重点项目建设、农业(惠农补贴信息)等方面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均没有因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的行政诉讼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被依法纠错2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单位认识不足、组织不到位,以及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好推进和落实,力争在新的一年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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