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洋浦开展保税油经营试点
2021-12-30 09:42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陈慧慧 【字体:   打印

我省在洋浦开展保税油经营试点
进一步加快航运要素聚集,助力打造国际集装箱枢纽港

海南日报洋浦12月29日电(记者 林书喜 特约记者 李灵军)“省政府明确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12月29日,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中石化燃料油(海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邱昌良说,随着多项涉及航运产业的自贸港政策效应不断放大,公司将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大潮中获得发展。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省政府对保税油经营资质实行统一管理,总量控制,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

据介绍,《办法》所称船舶保税油经营,是指在海南省辖区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的经营行为(以下简称保税油经营)。《办法》所指的保税油,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由海关实施监管的燃料油,未办理纳税手续是指未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省政府明确海南自贸港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试点,这对洋浦吸引航运要素聚集,推动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洋浦国际集装箱枢纽港起到重要作用。”洋浦航运办主任邵晋宁说,作为国际陆海贸易的新支点,洋浦的货物吞吐量及船舶进出流量将大幅增加,同时在保税油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下,未来洋浦的保税油加注量将大幅度提升。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赋予了洋浦5项独有的自贸港政策。其中包括“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今年2月26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实施相关要求。

今年4月8日该项政策在洋浦正式落地实施,目前已完成12单业务,加注不含税油6123吨,货值283.3万美元,吸引航运企业围绕洋浦新开通了7条内外贸同船航线。

目前,多家保税油加注企业陆续来洋浦开展加注业务,中石化燃料油公司和中石化中海燃供公司均在洋浦成立全资子公司。这两家公司与本地企业国投油储公司均已向省商务厅申请在海南自贸港范围内加注保税油的资质。

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洋浦全区累计加注不含税油约19.06万吨,其中,中石化燃料油公司保税油加注量为16.01万吨,中石化中海燃供公司保税油加注量为3.0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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