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最高奖励20万元
2022-12-09 09:17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本报三亚12月8日电(记者 李梦楠)12月8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获悉,该局印发《三亚市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细则》对奖励资金采取事后奖补,自2022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升规纳统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含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带项目入库纳统的非房地产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工业企业在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细则》指出,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三亚市科工信局,由该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企业和资金奖励额度,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申报企业。

《细则》强调,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需将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推动企业发展,并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不但需要退还骗取的奖励资金,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奖励资金,失信行为将被推送至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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