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贸港政策文件汇编  > 政策汇编政策说明书
一图读懂《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2021-07-09 17:52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字体:   打印

日前,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加工增值政策落地实施有利于保税港区内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企业角度,可大幅降低企业税负,产品销售具有价格优势。从消费者的角度,可以购买到更优惠的高端优质产品。具体解读如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