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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2020-10-23 15:19 来源: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字体:   打印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琼退役军人发〔2020〕64号


各市、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退役军人力量,结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琼办发〔2020〕56 号)和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现就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贯彻落实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枫桥式”退役军人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企业和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2025 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2035 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的工作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打造诚信务实的政务环境。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二)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退役军人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相关惠企政策,推动退役军人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升海南自贸港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三)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集成创新,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办事满意度,有效提升退役军人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建设安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国际旅游消费年活动,引导退役军人企业发挥比较优势,整合资源,实现退役军人企业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和退役军人关注关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制度集成创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审批服务“一次办好”,企业和退役军人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把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打造成“退役军人之家”。

(二)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在为企业和退役军人服务过程中推诿扯皮、懒政怠政、吃拿卡要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面热心冷”等作风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为创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良作风保证。

(三)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工作要求,着力构建以政府专业服务工作人员为支撑、专业化社会服务人才为依托、志愿服务者为补充的退役军人服务人才体系。积极培育和引导专业性社会组织承接退役军人服务项目。鼓励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用过硬的退役军人服务人才队伍。

(四)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积极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照“五有”“六化”标准,2020 年在县乡两级建成100 家以上特色鲜明、退役军人满意的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要求,重点打造28 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四联结”常态化联系制度,努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亲情化、标准化”的“一站式”服务,做到“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关心关爱在身边”,真正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连接党与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退役军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应用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用工服务。依托现有的退役军人电子商务企业,利用现有龙头企业的销售网点优势,打造退役军人电子商务平台,打通退役军人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

(六)推进退役军人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挖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带头人和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培圳基地创建活动,抓好各类基地评定工作,推动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你追我赶的创业热潮,为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奠定基础。

(七)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依托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体系,密切联系退役军人,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信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拓展退役军人创业渠道,努力满足有创业愿望退役军人创业需求;发挥好高职扩招、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叠加效应,最大限度整合政策、培训、信息、服务等资源,搭建好供需有效对接平台,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家指导团队,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八)培育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带头人。深入开展“万名老兵创业行动”和“百站创百业”活动,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优势,统筹用好各种有效社会资源,主要在高效农业、全域旅游、会展文体、高新技术等领域作文章,通过三年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吃苦精神、工匠精神、担当精神、创业能力及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带头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九)优化退役军人企业投融资环境。与财政、银行、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聚焦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布局,精准对接退役军人企业融资供给和需求,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退役军人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构建退役军人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

(十)优化退役军人领域招商引资服务机制。利用海南区位发展优势,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有重点引进省外优秀企业、退役军人专家团队和外部资金,推动与我省退役军人企业多方联合、多层对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对跟踪发现和退役军人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问题台账,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及时反馈,为全省打造创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十一)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全面落实和完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政策制度,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优秀退役军人群体示范作,深入开展“永葆军人本色,争当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排头兵”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正向引导和荣誉激励,引导全省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开展促进“国际旅游消费年”活动。结合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打造特色红色旅游路线,推出一批复合型红色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积极动员退役军人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营造浓厚消费氛围,确保退役军人企业销售实现稳步增长,为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十三)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继续打造“海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海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集体”“海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品牌,广泛宣传自强自立、奋发图强、成功创业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鼓励支持他们投身经济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最具活力的“红色细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本地、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落实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把创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全系统“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依托主流媒体、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在全省退役军人系统及广大退役军人中迅速掀起各行各业创一流营商环境的热潮,营造弘扬特区精神、椰树精神、促进退役军人企业家成长、支持退役军人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激励。省厅将通过调研、督查、听取报告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适当方式通报工作情况。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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