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2-05-06 09:47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药品零售企业可依托海南电子处方中心进行销售

海南日报讯(记者 苏庆明)日前,省药监局起草了《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规定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依托海南电子处方中心进行销售。

《规定》明确了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各环节的要求,提出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网络销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并实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制度、交易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制度、配送质量管理制度、处方审核监控制度、药品信息展示检查监控制度、处方药实名购买制度等。

去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出,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作为支持海南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的举措之一。本次《规定》提出,在签订协议后,药品零售企业可依托海南电子处方中心进行销售,第三方平台可依托电子处方中心提供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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