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规,明确——
社保卡跨行换卡和申请注销如何办
海南日报海口12月13日讯(记者 易宗平)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保卡服务管理水平,省人社厅联合省医疗保障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近日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以下简称《服务规程》),对我省社保卡跨行换卡和个人注销申请业务办理作出具体规定。
《服务规程》将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服务规程》生效前,我们需要做好哪些“功课”?至少要弄清以下三大热点问题。
社保卡为何跨行换卡?
如今,凭海南社保卡也能在海口等地办理酒店住宿登记。小小的一张社保卡,在养老待遇、医疗补助、社会救助等民生待遇补贴发放以及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服务、证明服务等方面应用广泛。
“适应社保卡新发展趋势,我们创新社保卡金融服务模式,让群众自主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社保卡金融服务需求。”12月13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海南农信社、海南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入选为省社保卡一卡通合作金融机构。
“为做好社保卡跨行换卡工作,有必要出台《服务规程》,作为群众办理跨行换卡和个人注销业务指引的政策性文件。”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提升社保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服务质量,加强全省社保卡服务监管,提高社保卡银行账户管理水平。
社保卡如何跨行换卡?
对于6家入选社保卡服务银行,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可以根据“个人自愿选择社保卡服务银行”的原则,在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内选择个人社保卡服务银行。
据了解,社保卡跨行换卡业务免收工本费,由社保卡服务银行承担。
在什么情形下可办理跨行换卡业务?
《服务规程》明确:持有省社保卡且6个月内未办理过社保卡跨行换卡,升级换代业务或新申领社保卡超过6个月的持卡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需求办理跨行换卡业务。已办理社保卡跨行换卡业务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办理跨行换卡业务,避免个人频繁换卡增加换卡成本和造成管理无序。
关于跨行换卡办理渠道,《服务规程》提出两条选择路径:持卡人既可通过海南一卡通APP等渠道线上办理社保卡跨行换卡业务,也可通过社保卡一卡通机构和服务银行的服务网点线下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社保卡加载医保个人账户,群众在办理跨行换卡后,不需要个人发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申请,而由新服务银行和原服务银行完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接续,便利群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医报销。
社保卡如何申请注销?
《服务规程》列举,除持卡人因死亡等原因家属需办理其社保卡注销手续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根据持卡人个人意愿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持卡人出国定居;持卡人不属于海南省户籍人员且在海南省未享受或不再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三张以上社保卡,根据个人意愿注销本省社保卡。
什么情况下无法办理社保卡个人申请注销业务?
《服务规程》规定,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正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属于海南省户籍人员等情形,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
关于办理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要求:一是在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注销业务审核通过的30天内,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及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注销手续。二是持卡人根据个人意愿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领海南省社保卡。
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注销后,原社保卡该如何处理?原社保卡银行账户能不能单独使用?
根据《服务规程》,群众申请办理跨行换卡业务后,原卡的一卡通应用功能自动注销,个人不能再持原卡办理一卡通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权益;原卡的银行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转为只收不付(账户资金只进不出)状态,需要个人在30天内持原卡到原服务银行临柜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销户或更换为原服务银行的其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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