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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落实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 全方位推进“获得电力”各项工作
2019-03-29 09:40 来源: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更加便利,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制定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并按要求逐一落实,全方位推进“获得电力”各项工作。


  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以国务院设立压缩办电时间目标为导向,多管齐下,开展“获得电力”监管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监管,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和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等工作机制,点面结合,督促供电企业做好用电报装工作。二是谋划专项监管,以落实国务院办电时间目标、形成南方区域经验、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为主题,确定计划工作内容并已形成工作安排。三是做好工作对接,通过电话、信息报送、座谈等多种形式与各供电企业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宣贯明确2019年工作要求,研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获得电力”工作。据了解,目前广西电网公司及广州、深圳供电局均已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四是推进“获得电力”满意度调查工作,拓展调查范围至广西、海南省(区)及粤东西北地区。五是与国家能源局及其他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就“获得电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吸收好做法和先进经验,指导后续工作开展。六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近期发现的多起电力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工作。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落实2019年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按部署、按计划推进“获得电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三省(区)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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