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2012年文明生态村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贵厅《关于分配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12]780号)精神,省文明办与市县文明办及时沟通联系,向市县财政局请领经费,按照《通知》下达的40个村庄名单(18个市县、省农垦基本各2个村庄),定点创建文明生态村,每个村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600万元。各市县文明办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民主,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设立于2009年,属于补贴性项目,项目资金规模为每年600万元。项目支出由省文明办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市县提出具体村庄建设名单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审定后,再报省财政厅审核,最后由省财政厅直接从国库将项目资金划拨到各市县财政局。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下拨后,各市县文明办高度重视,积极策划和筹措配套资金并组织项目实施。使40个村庄的村民群众受益并建成了文明生态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拥护和欢迎。其主要内容是: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几乎涵盖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为把这项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文明办不断总结经验、科学指导、想方设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除了做好政策引导外,还拓展了“以小搏大”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了“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了巨大的杠杆作用。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专款用于40个村庄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未作任何调整。预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非常明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于2012年5月份由省财政厅将项目资金直接划拨到各市县财政局。每个市县30万元,作为重点建设2个文明生态村的引导资金。各市县文明办再向市县财政局请领此专项资金用于文明生态村建设。同时市县安排财政资金、涉农资金、自筹资金和村民投工投劳建成了40个文明生态村。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省财政的补助资金每市县约30万元,创建两个村,每村15万元。要求市县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捆绑使用。各地均成立文明生态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资金使用管理民主,及时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让每一分钱都花在文明生态村建设上。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各市县文明办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和既定村庄建设,没有出现调整情况。截止2012年12月底,省财政补助的600万元资金创建的40个文明生态村,经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实地验收全面合格,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支出后,带动各方资金投入,在全省建成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良好的文明生态村40个。这40个村庄的村民年人均收入在7500-9500元以上(其中:8500-9500元的有15个村庄,7500-8400元的有25个村庄),这些村庄是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有硬化环村道,村容整洁,卫生良好,有村宣传文化室,有篮球或排球场,有古树,村民素质好,文明程度高。
(二)以“小资金”撬动“大投入”
省文明办与市县文明办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工作联系,选择基础较好的村庄,依靠政策引导,把握时机,适度注入资金,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带动村民乃至社会各界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共建热情和资金投入。2012年,通过“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投入全省40个村庄建设,就带动了社会各界投入创建资金总计2282.1万元。其中:市县财政投入748.7万元;市县涉农资金投入590.7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入942.7万元;农民投工投劳不计报酬。“小资金”撬动了“大投入”。
例一:儋州市排浦镇罗成村,自创建文明生态村以来,省财政投入15万元,带动了市财政投入60万元,市文明办投入25万元,排浦镇政府及村民自筹资金58万元,总投入158万元。村民群众不计报酬,积极投工投劳。
例二: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白准村,省财政投入15万元,带动了县财政投入152万元,县涉农部门投入50万元,村民自筹及社会资金投入380万元,总计投入文明生态村创建资金597万元。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义务投工投劳。创建成集旅游、度假、民房改造、农家乐等于一体的文明生态村。
(三)以点带面,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
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继续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丰富内涵、提升水平,到2016年全省75%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促进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要达到这一要求,文明生态村建设任重道远。我省共有自然村23310个,自2000年9月开始创建文明生态村以来,截止到2012年12月,全省共创建文明生态村13660个,占自然村总数的58.6%。创建任务非常艰巨。
长期以来,文明生态村创建原则是先易后难,先选择创建基础较好的,自筹资金比较广的村庄创建,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但是,越是往后创建的村庄,难度越大,创建成本也越高,需要创建的资金就越多。
因此,建议省财政逐年加大“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此带动市县财政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农民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共建美丽海南,实现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到2016年,在全省建成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75%的奋斗目标。
附件:
1.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带动社会各界资金投入明细表
2-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项目绩效目标表
2-3.项目基本信息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3年4月8日
附件1
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
带动社会各界资金投入明细表
制表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3年4月8日 资金单位;万元
市县 |
省财政 投入 |
市县各界资金投入 | |||
市县财政 投入 |
涉农资金 投入 |
社会资金及 农民自筹资金 |
小计 | ||
海口市 |
60 |
30 |
30 |
86 |
146 |
三亚市 |
15 |
|
23 |
|
23 |
文昌市 |
30 |
24 |
|
5 |
29 |
琼海市 |
30 |
5 |
|
55 |
60 |
儋州市 |
30 |
91.5 |
200.7 |
58 |
350.2 |
万宁市 |
30 |
24 |
|
9.2 |
33.2 |
五指山市 |
30 |
20 |
|
|
20 |
东方市 |
45 |
|
45 |
50 |
95 |
定安县 |
30 |
12 |
15 |
58 |
85 |
屯昌县 |
30 |
85 |
|
2.5 |
87.5 |
澄迈县 |
30 |
9.2 |
|
20 |
29.2 |
临高县 |
30 |
30 |
25 |
3 |
58 |
昌江县 |
15 |
5 |
2 |
|
7 |
乐东县 |
45 |
65 |
200 |
|
265 |
陵水县 |
30 |
10 |
|
|
10 |
白沙县 |
30 |
298 |
50 |
380 |
728 |
保亭县 |
30 |
6 |
|
|
6 |
琼中县 |
30 |
34 |
|
83 |
117 |
农垦总局 |
30 |
|
|
133 |
133 |
合 计 |
600 |
748.7 |
590.7 |
942.7 |
2282.1 |
附件2-1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þ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单位:海南省文明办、各市县文明办
主管部门: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评价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4月8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þ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þ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上 报 时 间:2013年4月8日
附件2-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建成40个文明生态村)
指标 类型 |
绩效 指标 |
年初绩效 目标 |
调整 后绩 效目 标 (如有) |
绩效标准 | |||
优(年初/ 调整后) |
良(年初/ 调整后) |
中(年 初/调 整后) |
差(年 初/调 整后) | ||||
产出 指标 |
指标1: 生态经济良好 |
40个村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9500元。 |
|
1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8500 -9500元 |
2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7500 -8400元 |
|
|
指标2: 生态环境良好 |
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有硬化环村道,村容整洁,卫生良好。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
指标3: 生态文化良好 |
有村宣传文化室,有篮球或排球场,有古树、村民素质好,文明程度高。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
成效 指标 |
指标1: 生态经济良好 |
40个村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9500元。 |
|
1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8500-9500元 |
2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7500 -8400元 |
|
|
指标2: 生态环境良好 |
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有硬化环村道,村容整洁,卫生良好。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
指标3: 生态文化良好 |
有村宣传文化室,有篮球或排球场,有古树、村民素质好,文明程度高。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
效率 指标 |
指标1: 生态经济良好 |
40个村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9500元。 |
|
1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8500-9500元 |
25个村村民年均收入达7500 -8400元 |
|
|
指标2: 生态环境良好 |
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有硬化环村道,村容整洁,卫生良好。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
指标3: 生态文化良好 |
有村宣传文化室,有篮球或排球场,有古树、村民素质好,文明程度高。 |
|
15个村 |
25个村 |
|
|
注:“年初”目标指编制预算时(或绩效分析调整)申报的目标,“调整后”目标按项目自评情况填报。
附件2-3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省文明办 |
主管部门 |
省委宣传部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泮 |
联系电话 |
0898-65371533 | |||||||||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省委4号办公楼 |
邮编 |
570203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24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2882.1 |
实际使用情况 (万元) |
2882.1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
省财政 |
600 |
省财政 |
600 |
|
600 | |||||||
市县财政 |
600 |
市县财政 |
748.7 |
|
748.7 | |||||||
其他 |
1200 |
其他 |
1533.4 |
|
1533.4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2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1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8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4 | |||
产出质量 |
4 |
3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7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3 | |||
评分等次 |
优 | ||||||||
三、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签字 | ||||||
张学泮 |
主 任 |
省文明办 |
张学泮 | ||||||
符秀容 |
副主任 |
省文明办 |
符秀容 | ||||||
张院立 |
副调研员 |
省委宣传部 |
张院立 | ||||||
刘春峰 |
副调研员 |
省文明办 |
刘春峰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张学泮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张学泮 2013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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