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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省公安厅出台措施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提升执行到位率
2021-10-06 07:48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省高院、省公安厅出台措施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提升执行到位率
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海南日报讯(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崔善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避而不见,被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因无法追踪到实际位置,不能被实际扣押,仍可以在道路上自由行驶,怎么办?日前,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协助执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有效破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难题,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到位率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提高执行到位率,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对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知》的出台,是海南法院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点、促发展”活动,推进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

在协助查找、控制人员方面,《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查控平台或现场提供材料的方式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控下列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人民法院已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被拘留对象潜逃或者下落不明的;以暴力等手段抗拒执行,并造成执行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在执行过程中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或者非法处置、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查控的对象实施布控,发现协助查控对象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在协助查询、查封、扣押车辆方面,《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查控平台或现场提供材料的方式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查封和扣押被执行车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协助。公安机关收到《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车辆年检、过户、事故处理及进出本市道口等环节予以协助查扣,并在扣押车辆后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在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方面,《通知》规定,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将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等实现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数据交换,升级或建设相关系统实现在线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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