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2-06-20 14:42 来源: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字体:   打印

关于调整完善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琼肺炎指〔2022〕37号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小组、专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防控特点和我省实际,现就调整完善部分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动态研判和及时调整来(返)人员防控措施

(一)非涉疫区人员来(返)琼前,凭健康码绿码办理登机或其他来琼手续,不强制要求核酸阴性证明;

(二)涉疫地区人员来(返)琼前,核酸阴性证明改为48小时内1次;

(三)所有来(返)琼人员抵琼关口落实测温、扫地点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措施,并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四)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由“14+7”改为“10+4+3”,即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观察(无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调整后的防控措施详见《疫情常态化来(返)琼人员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一览表》(附件1);其他防控措施暂不调整,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结合防控形势动态研判和调整。

二、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各市县、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要求(附件2),全省一盘棋,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三、压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

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内容,是落实“四早”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2〕36号)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和管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和更新本行业重点人群名册,做到底数清、人头清、核酸检测情况清,定期研究解决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不按时开展核酸检测人员加强监管,督促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附件:1.疫情常态化来(返)琼人员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一览表。

2.疫情防控“九不准”。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疫情常态化来(返)琼人员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一览表


防控措施

非涉疫区

一般

涉疫区

重点

涉疫区

严重

涉疫区

入境人员

特殊人群

远端防控

健康码绿码办理登机手续

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按国家要求落实

保障货车司机、返乡大学生等国家有特殊政策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抵琼时

通用措施

测体温、扫地点码、查健康码(绿码)、行程卡(14天内轨迹及涉疫区旅居史情况),落地检后放行。

入琼后防控措施

7天自我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3天,第3天检测核酸。7天自我健康监测。

“3+7”管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7+3”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10+4+3”管控措施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附件2

疫情防控“九不准”

一、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二、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三、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区、管控区的管控时间;

四、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五、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六、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七、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八、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九、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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