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个市县、6家医院将试点康复医疗服务
2022-01-05 10:13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9个市县、6家医院将试点康复医疗服务
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

本报海口1月4日讯(记者 马珂 实习生 王菲)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今年1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康复医疗服务试点,探索形成初步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动我省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据悉,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东方、琼中等9个市县为试点市县,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干部疗养院等6家医院为省属试点医院。

试点市县和医院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落实《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3%,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床位数不低于5%。引导辖区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等,如东方市第二人民医院等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指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机构,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根据《方案》,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要支持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

同时,鼓励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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