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购房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府办〔2020〕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妥善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经十五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购房补贴标准调整如下:
一、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拔尖人才6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3500元/月、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人才2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二、购房补贴标准:拔尖人才72000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42000元/年、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人才24000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8000元/年。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施行期间,文昌市其它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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