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08-17 11:47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创办于1989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刊物,主要刊登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省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政务动态,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文件等。在《公报》上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报》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地传达、宣传国务院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的工作部署,反映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成就。《公报》作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唯一公开发行的政务性刊物,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传达政令、报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工具之一,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文的重要载体。

《公报》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编辑室负责编辑和管理工作。《公报》于1999年成立编辑委员会,由省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公报》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半月刊,每年发一期增刊,全年25期,主要是交流和赠送性刊物,《公报》发行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可通过《公报》网址(http://www.hainan.gov.cn/hngb-.html)、微信(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微博(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腾讯微博:http://t.qq.com/hainanzhengbao,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5127901752)查询阅读;纸质版主要通过邮政发行,全国统一刊号为:CN46-107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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