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基本概念
“四个兴农”
2021-06-01 16:37 来源: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字体:   打印

“四个兴农”

质量兴农。制定和实施海南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到2020年,争取全省100%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持证出岛,100%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合账,100%农药经营门店落实农药实名购买制度;瓜果菜违禁药物检出率在1以下,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在0.5以下。

绿色兴农。创建国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制定和实施全省畜牧业关停并转和环保改造方案,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区划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全部关闭、搬迁或转产;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改良酸性土壤110万亩次。

科技兴农。建立热带高效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发布机制、“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海南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探索以首席专家团队为技术支撑,以本地农技推广组织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以基地(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工作平台,形成“1个首席专家团队+1个地方农技推广组织+若干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技推广模式。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到2022年,新布局建设一批农业科技110区域服务中心,选派500名“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全省新建500个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点、推广新品种300个以上、新技术400项以上。

品牌兴农。对海南现有500个农业品牌进行资源整合,培育创建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30个,认定海南省名牌农产品50个,实现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总产值占全省农产品总产值50%以上。打造种业品牌,保护和发展海南地方特色畜禽、水产、水果、苗木花卉、经济作物和冬季瓜菜品牌。实施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营销推广体系建设行动。办好“冬交会”“农博会”等品牌会展。奖励获得“中国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经营主体。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