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持续至明年1月底
2026-09-20 08:52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新一年海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开始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一同征缴,共计426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年满18周岁(含)以上城乡居民缴费26元,未满18周岁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缴费。此次集中征缴期将持续至2027年1月31日。

“此次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一新生则是自今年9月1日起。”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错过集中征缴期也可以参保,但会存在待遇等待期。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具体缴费方式为,参保者进入“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APP等,在首页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再选择“居民医保及长护险缴费”。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医保个账缴费”,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亲属或者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同时,也可用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或“海易办”,点击社保缴费或城乡医保一键缴服务直达。

新增参保人员须先完成参保登记,然后才可按上述缴费渠道缴费。参保者可通过海南医保APP、海南医保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海易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平台进行参保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医疗等待遇。(记者 易宗平 通讯员 梁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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