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09:48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调整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三成 贷款期限放宽至30年

海南日报海口5月16日讯(记者 苏庆明)5月16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购买二手房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放宽贷款期限。

《通知》明确,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属首次申请或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购买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购买二手房放宽贷款期限的规定,适用于所有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或职工家庭。《通知》所述规定同样适用于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

5月16日前,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材料,并经前台人员受理的,执行原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定。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认定标准

(一)“购买二手房”是指个人或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为二手房。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三)以申请贷款时可联网查询不动产登记或住建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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