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10:38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符彩燕 【字体:   打印

海口住宅如需加装电梯
业主可向资规部门申请

本报海口6月24日讯(记者 张期望)6月2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期,不少海口市民反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法申报,经海口市政府研究,市民可向海口市资规局各区分局申请。

目前,海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参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函》有关内容执行。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在《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试行)》出台前,申请人可向海口资规局各区分局提出申请,由各区分局受理、审核和审批。

《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为:一是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二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三是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四是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申请。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居民自主、费用共担、因地制宜、公平合理、方便群众、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和使用功能”和“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扶持”的原则。

既有住宅要加装电梯可以小区、幢或单元为主体提出申请。以小区为主体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人可以为该小区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

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海口市资规局各区分局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秀英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25号,电话:68911737;

龙华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3楼1301室,电话:66768624;

琼山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号四楼,电话:65801481;

美兰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德利路5号,电话:6618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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