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热点专题 >> 脱贫攻坚专题 >> 新闻报道
百姓从“忧居”到“优居”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09

“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1.74万套
百姓从“忧居”到“优居”

■ 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 通讯员 杨洲 实习生 焦晴

“房子住了3年,不漏雨不渗水,而且卧室、客厅、厕所都有,比以前住的老屋不知道好多少倍。”12月7日,在澄迈县桥头镇儒音村,脱贫户符秀花在家里打扫卫生。她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她家2017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申领政府补贴建了新房,现在已入住3年,房子质量过硬。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人员为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全力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74万套,是国家下达任务的2.24倍,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排名也屡次位列全国前茅。

明确“三最原则”确保应改尽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初,就明确了“三最原则”,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经过多次调研后,我省在补助对象认定、改造方式、管理办法等方面建立了明确的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保障4类重点对象应改尽改。我省各市县住建部门根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危房等级鉴定。居住房屋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入危房改造范围,通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为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的危房应改尽改,同时防止改造标准超标,我省还对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情况开展“回头看”、暗访抽查,确保全省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创新监管方式确保质量安全

我省各乡镇普遍缺乏农房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经验,农村大量青壮年在外打工,建房劳动力缺乏。为解决这一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发动各市县建筑业企业,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帮扶。从2018年以来,全省共有695家行业内企业参与帮扶,投入技术人员和建筑工匠4692人次,捐助资金3895万元、建筑材料折合2952万元,帮助13526户贫困户圆了住房梦。

为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监管模式,拍摄制作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须知视频,制作《海南省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手册》等,发放给建筑工匠和贫困户。各市县政府每年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有些市县要求农村建筑工匠必须接受业务培训、持证上岗。通过政府引导、强化监管、宣传培训,农民建房质量明显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风貌管控建设美丽乡村

农村建房杂乱无章,会破坏村落的整体风貌,为此我省各市县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完善村庄规划、规范农户建房报建、推广特色民居等方式加强农村风貌管理,农村住房风貌显著改善。

此外,我省还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整合生态扶贫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厕所革命”等各级各部门各渠道的资金,统筹推进村内道路、绿化、供水、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等设施建设,全面治理“脏、乱、差”现象。如今,我省农村愈发整洁、干净、舒适,农村风貌进一步提升。

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春风”越吹越广,越吹越暖。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从2009年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以来,国家共下达我省危房改造任务22.2万户,实际完成30.8万户,超额完成国家指标任务。约有130万农村贫困人口住上了新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覆盖全省五分之一农民,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报海口12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