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锋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法规
2024-03-09 09:54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全国人大代表李锋建议:
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法规

海南日报北京3月8日电(特派记者 陈蔚林)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锋向大会提交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法规。

李锋表示,近年来,户外高温作业劳动者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伤害。尽管2012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委已经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对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发放标准、违法情形、处罚措施等规定不够清晰,实用性、操作性、强制性不强,满足不了现阶段的工作要求。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和刚性约束,相关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对执行劳动保护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为了节省成本少发甚至不发高温津贴;另一方面,部分新就业形态建筑等行业仍然存在高温津贴应发未发、不足额发放,或以实物代替津贴等问题。

背后的原因,一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关联单位之间协议和法律关系复杂,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多是靠企业自律;二是建筑行业多采用包工方式,施工合同中很少对高温补贴这项支出进行明确,施工单位认为农民工不是本单位职工,在发放高温津贴时区别对待;三是部分企业不了解高温津贴的发放形式和发放标准,将防暑降温物品代替高温津贴进行发放。

李锋建议,在总结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法规,让劳动者享受和维护权益有法可依;同时,将相关行政法规的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筑工地一线农民工等所有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

此外,李锋在调研中还发现,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事故伤害后,部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领取相关保险待遇,“原因之一,是部分劳动者不了解高温天气劳动保障政策,缺乏维权意识或不敢维权,担心因维权造成失业;原因之二,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难以取证,从而无法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事实。”

他建议,要在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法规中,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发放标准、违法情形、处罚措施、处罚标准等,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照章执行,有利于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开展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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