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先行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2022-11-27 08:27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口先行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多家银行APP支持开户,年缴纳上限1.2万元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6日讯 (记者 计思佳)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海口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获悉,作为先行城市,在海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目前已可以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

据介绍,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规定年缴纳上限为1.2万元。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可在自然年度内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自愿缴费。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经银保监会确定的商业银行,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11月26日下午,记者查询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APP,均已显示个人养老金开户操作入口。

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对于不少年轻人而言,这意味着这笔资金的投资运营周期可能长达几十年,那么资金的投资收益以及安全性如何保障?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表示,作为国家制度安排,个人养老金有着严格的监管和规范要求。具体收益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既与经济发展水平、产品运行质量密切相关,又受个人投资眼光、投资能力影响,将是综合作用的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宣传,加强对人社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稳妥有序推动这项制度在海口落地实施。”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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