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16 10:02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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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讯(记者 傅人意)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45条,提出通过减税降费等多渠道与方式,助力海南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市场环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件;不得区分营利性的民营企业和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在相关领域准入上设置区别条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公开市场准入条件和优惠扶持政策,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项目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对民营企业提出减税降费措施,要求税务部门应当着力落实对民营企业普惠性减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现行政策,为民营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供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清理规范对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银行服务相关收费、专项治理中介服务收费,不得收取国家和省规定以外的费用。

《征求意见稿》还涉及激励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即日起至7月15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tgc_fgw@hainan.gov.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发展改革委802室,邮编:5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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