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暂行)》出台
2022-02-16 08:49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暂行)》出台
居民低压办电
将不超过5个工作日

本报讯 (记者 傅人意)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施行。《办法》指出,海南居民低压办电时间将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办电时间不超过32个工作日,此外还将降低个人及企业办电成本,缩短政府行政审批流程至1个工作日。

《办法》适用于全省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用户新报装、增加容量的电力接入工作。在低压办电方面,采用低电压等级供电的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将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将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中不涉及外线施工的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工程但不涉及行政审批或属于社会简易低风险工程的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涉及行政审批且不属于社会简易低风险工程的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

高压办电方面,采用高电压等级单电源供电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32个工作日(电力外线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其中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接电三环节合计办理时间不超过17个工作日。

《办法》还着力降低个人与企业的办电成本。用电报装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下居民用户实行低电压等级接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用户用地规划红线;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供电企业不得要求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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