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服务自贸港建设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01-21 09:51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聚焦服务自贸港建设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海南民政工作亮点综述


图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美德村的社会组织双孵化平台。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选手在进行实操比赛。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社工站开展“暖冬彩绘 与你童行”冬日主题活动。 省民政厅供图


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福利中心敬老院, 老人享受专业护理服务。除署名外本版图片均由 阮琛 摄


在屯昌县坡心镇加买村,低保户纪秋燕(左)坐在刚领到的新被子里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聊家常。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新征程起步之年。一年来,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决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民政贡献。

A

织密兜底保障网络

兜底保障,是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倾听困难群众心声、解决困难群众难题的务实举措。

省民政厅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7.3万人被纳入低保或特困进行兜底保障,2.4万余人次得到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金1626万元。

省民政厅推动出台《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建立基于居住证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共发放城乡低保金8亿元,惠及7.7万户18.13万人,发放特困供养金2.8亿元,惠及2.4万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234.8万元,惠及7.2万人次,切实兜住兜牢了民生底线。

建立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在琼落户机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38人次,妥善照料服务长期滞留人员677人,寻亲成功返乡276人,落户安置63人。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过程中,省民政厅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养老、儿童、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和窗口疫情防控指南,推进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和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继续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九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低保和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B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老有所养”是民生保障重要一环。在养老服务方面,我省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训4279名养老护理员、659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首次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赛区选拔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5个、长者饭堂57家,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8个,推动130家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占全省机构数的91.5%,全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1.9%,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儿童福利方面,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开展孤儿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全省1.9万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保障和监护。

在残疾人福利方面,我省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为14.9万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84亿元。

C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全省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海口、三亚、儋州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和海口4个区21个街道服务创新工作。

完成全省3196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结构。规范“123+N”大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专业的“一站式”公共服务。

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指导省旅游协会等3个协会开展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试点,探索发挥“三个重要作用”的实施路径。取缔、劝散14家非法社会组织,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省已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8619家,社区社会组织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办实事420余件,服务社区特殊群众1.1万余人次。

积极推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发展。制定出台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政策支撑。省市县联动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全省慈善组织接收社会捐赠6.4亿元。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1.3万余人,全省1250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9000余人。

深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推动出台《海南省设立镇、街道标准》,率先在全国出台行政区划变更实地调查、风险评估、组织实施督导工作规程。挖掘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举办“保护红色地名,讲好海南故事”暨海南省首批71个红色地名发布活动。

大力抓好专项社会事务,在全国率先发布《绿色殡葬》地方标准,全面指导和规范全省殡仪服务、安葬、祭扫等活动,依法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6006例。制定《海南省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长远规划建设5个殡仪馆和38个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

D

强化民政改革创新

民政工作无小事,事事关系老百姓。海南各级民政部门努力探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打造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民政改革创新持续加力。

2021年,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海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配套8个重点工程,设置16项主要发展指标,明确7项保障措施,科学谋划推进“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

省民政厅出台一系列举措,主动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推进7个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探索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将社会组织38个事项列入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累计办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1387件,提前办结率、政务服务事项转办件办理率和满意度均为100%。

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再造,将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实现社会救助“一网通办”,低保审核确认时限明显缩短。

推动“养老+金融”深度融合,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试点,修订印发《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全省民政系统将始终坚持把民政工作放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全力以赴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在新征程上书写民生幸福新答卷。

(本版策划/刘超 撰文/刘超 肖海军)

数说民政事业新变化

2021年探访农村留守老人2711人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4.23万人次,为全省22.31万老人办领高龄补助金2.68亿元、1696名百岁老人办领长寿补助金1308万元

省民政厅完成省委、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将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0元,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建设儿童福利机构10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0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3254名

开展5个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与市县政协建立“有事好协商、共建自贸港”的基层协商民主联动机制

建成运营33个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全省成立“志愿队伍”1.18万个,实名注册志愿者114.5万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0.5万个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