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项社保医保业务可“跨省通办”
2021-06-13 07:46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海南20项社保医保业务可“跨省通办”
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App等办理

本报海口6月12日讯(记者 易宗平)6月1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目前海南社保医保“跨省通办”事项已达20项,打通了以往办理过程中的“肠梗阻”。

据了解,海南社保医保“跨省通办”业务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栘接续 (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这20项业务,海南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App等渠道实现“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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