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汽油价格5月6日起每升上调1.05元
2020-05-01 08:0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本报海口4月30日讯(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潘彤彤)海南日报记者4月30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决定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政策要求,结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交通运输厅征求省财政、发改(物价)部门同意,并报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自5月6日零时起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按照《条例》规定,我省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升1.05元。5月6日零时起,我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每升上调1.05元,恢复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5月6日零时起也恢复征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拖拉机、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等免征车辆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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