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0-03-31 08:24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类出海船舶是防范海南成为走私活动策源地的重要管理对象,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是当前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工作。

一、海南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公安厅海岸警察部门立足沿海管控主责主业,始终保持对走私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

(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为有效堵塞利用沿海船舶走私的管控漏洞,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着眼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沿海管控需要,研究出台《海南省公安厅加强出海船舶治安管理工作意见(试行)》,通过明确船舶治安管理勤务模式,查港查船、群防群治等量化标准,对我省船舶治安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和指导,部署基层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等工作方式加强反走私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摸清船舶现实状况,夯实反走私管控基础,部署开展5个月的沿海船舶备案数据采集会战,已累计走访校对船舶数据3万余艘,摸排采集“三无”船舶1万8千余艘,并为无任何识别号牌的1万余艘“三无”船舶编装了治安管理识别号牌。

(二)防范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明显。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通过推动落实港岙口、码头、沿海岸线民警分段管理责任制,结合禁毒“双岸长”工作机制,加强反走私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依法开展船舶及船载货物物品治安检查等措施,主动开展反走私打击整治,最大限度挤压走私违法犯罪空间。2018年以来,共查获涉嫌走私案件12起,其中,成品油案件9起、冻品案件2起、香烟案件1起,累计缴获成品油400余吨,肉类冻品约500吨,香烟3000余条,查获违规运输活体动物入岛25起,牛羊等活体动物15170只。

(三)沿海技防人防能力不断加强。为主动适应沿海反走私工作需要,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积极参与海南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出海船舶人员“一站式”报备、船舶动态管控、沿海港岙口、码头、岸线闭环感知等技防能力建设内容纳入社管平台一并建设。并积极协同省委边海防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动省、市两级建设海防员群防群治队伍,努力创新我省反走私专群结合新机制。

二、海南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形势分析

随着我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省沿海地区反走私工作很可能面临既要防范打击输入型走私,又要防范打击输出型走私的更大考验。当前,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理位置特殊。海南四面环海,海岸线点多线长、港湾、滩涂、隐蔽部位众多、各类船舶数量大,东南沿海及北部湾走私活动对我省辐射效应大。二是高额利润诱惑。受岛屿环境和海南供给能力影响,岛内能源、消费品、农产品(冻品)需求较大,成品油等部分商品岛内外价差较大,为走私活动提供了市场空间,加上海上运输便利,容易被走私分子作为向内陆走私货物的跳板。三是缉私力量和手段仍较薄弱。走私犯罪日趋现代化,走私分子大多拥有现代化的作案工具,相对全岛1944余千米海岸线而言,现阶段专业缉私力量较少,缉私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三、加强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法制保障。以即将实施的《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为契机,配合省打私办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强沟通,提升合力,为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夯实制度基础,注入全新动力,解决当前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中执法依据不充足,联动协作不够高效等问题。积极推进《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系统把握法规之间的调整关系,为下步沿海船舶反走私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撑。

(二)完善联动协同机制。协同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民间力量协助的沿海船舶反走私局面,努力构建更加有效的协作机制。责任落实方面。充分发挥反走私工作纳入省综治考评的牵引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反走私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区域联动方面,建立健全与广东、广西等沿海船舶反走私协作机制,强化联勤联动联控。完善异地船舶双向管理制度和案(事)件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船舶日常管控。部门联动方面,牢固树立“打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大反走私协调沟通力度,打破部门间数据孤岛,创新合成作战机制,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三)突出监管重点。建立出海船舶备案数据采集长效机制,滚动掌握小型无证船舶和“三无”船舶底数,对小型无证船舶统一编刷治安管理识别号纳入管控视线。按照全省海洋“三无”船舶监控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主导下,立足职责依法依规,协助渔业等主管部门做好“三无”船舶的管理和整治工作。要依托船管站(室),充分发挥现有管控手段作用,强化沿海港(岙)口、码头、沿海岸线阵地控制,狠抓进出港船舶动态管控,进一步挤压沿海船舶走私违法犯罪空间。

(四)加大打击工作效能。要切实加强海岸警察、海防员等反走私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反走私联动效应。配合打私办建立巡查防控机制,由各市县打私办牵头组织巡查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任务,对敏感地区、敏感路段、敏感时段组织全方位、全覆盖的反走私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非设关地走私活动。积极探索研究大数据背景下的战法战术,收集研判走私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升工作效率和打防效果。强化信息数据资源利用,加强反走私情报网络建设,健全落实情报奖励机制,用好反走私相关系统平台,凸显数据信息和情报信息反走私作用。

(五)大力推进科技管船。针对沿海船舶走私活动日益专业化、智能化、集团化的新特点,依托社管平台引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加快推进“科技管船、智慧缉私”新方式的建设应用,突出非设关地和沿海船舶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治安防控,对异常行为和高危活动自动预警,努力打造全覆盖、无死角、安全可靠的沿海治安防控系统和信息化运用平台,着力提升船舶、岸线治安管理科技化现代化水平。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顾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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