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2月13日
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
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
目 录
1. 编写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术语与定义.
5. 总体框架.
5.1.遵循原则.
5.2.编制过程.
5.3.总体框架图.
6. 目录标准.
6.1.事项目录分类标准的编制.
6.2.按职能部门维度.
6.3.职能域.
6.4.办理方式.
6.5.办件类型.
6.6.辅助办件类型.
6.7.申办主体.
6.8.服务主题.
6.9.联办事项.
7. 事项标准.
7.1.事项要素标准.
7.2.业务事项编码.
7.2.1 编码的设计与分类原则.
7.2.2 业务事项编码结构.
7.2.3 业务事项编码规则.
7.2.4 业务事项编码示例.
7.3.办件编码.
7.3.1 办件编码结构.
7.3.2 办件编码规则.
7.3.3 办件编码示例.
8. 流程标准.
8.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业务活动阶段类型.
8.2.海南省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
8.3.编码规则说明.
8.4.审批流程.
8.1.1 即办件审批流程(A类).
8.1.2 承诺件审批流程(B类).
8.1.3 上报件审批流程(C类).
8.1.4 联办件审批流程(D类).
8.1.5 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8.5.咨询流程.
8.6.投诉流程.
8.7.评议流程.
8.8 预约流程.
附录1: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区划代码.
附录2:行政审批过程文书格式.
1 受理通知书.
2 不予受理通知书.
3 行政许可决定书.
4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5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6 特别程序通知书.
7 听证告知书.
8 听证通知书.
9 延期通知书.
10 政务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
1.编写目的
为了规范全省行政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以遵循标准先行、按照章程办事为重要原则,建立全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为公民、企业和其它组织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务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和推行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达到全省的“审批行为制度化、审批过程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目的,实现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政务服务提质创优,为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范涵盖了海南省各级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三类业务事项,以及专项资金申请管理的标准规范。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符合本标准规范的引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主席令[2003]第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及相关规定性文件。
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
GB/T 10113-2003《国家标准分类通用术语》
GB/T 226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226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关于印发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156号文)
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包括与信息编码有关的术语,并直接采用了国家标准GB/T 10113-200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此外还包括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的术语,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给出。
1)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指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不属于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
3)公共服务事项(事项类型)
指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不包括的行政服务类的项目。
4)业务事项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5)联办事项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集合,通过中心或牵头业务部门发起,协同其他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配合完成。
6)业务流程
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的实施程序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服务申请进行处理的过程。
7)全程办事代理
行政机关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申请人的一项或多项行政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申请和决定,并依法实施的程序。
指各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统一受理、依法无偿全程代理申办人所申办事项的一种全新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主要包括窗口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回复等内部协调运作三个环节。
8)申报材料
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9)业务事项编码
业务事项的唯一标识。
10)办件编码
业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生成的唯一标识。
11)业务编码
业务事项编码、统一办件编码的统称。各编码在海南省范围内无重复,具有唯一性。
12)业务事项模型
业务事项的静态结构模型。
13)受理通知
若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正或者补充提交了全部的申请材料,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告知审查过程的开始。
14)不予受理通知
若申请的业务事项依法不属于受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或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通过行政审批,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和理由及法律救助途径。
15)补齐补正通知
若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告知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申请材料。
“补正通知”一般由业务窗口受理环节给申请人(企业)出示并打印,如果审查环节,发现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可退回受理环节通知补正,同时补正次数不做限制。
16)不予许可通知
若申请人(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经相关实施部门检验、检疫、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不予许可通知”,告知不予许可的决定和理由及法律求助途径。
17)延期通知
若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经相关负责人批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延期通知”,告知延长期限及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8)补齐补正通知
若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告知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申请材料。
“补正通知”一般由业务窗口受理环节给申请人(企业)出示并打印,如果审查环节,发现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可退回受理环节通知补正,同时补正次数不做限制。
19)超时申报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处理并提交反馈。若超过规定的时限未收到反馈,受理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送“超时申办通知”,告知申请人等待反馈超时,停止审查的决定。
20)退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如事项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先进行受理,经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或踏勘,及时做出是否退件处理决定。
对属于退回件的审批事项,要求所有退件必须详细列出退件原因,由本审批办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同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审核通过后,送达申请人(企业)。如申请人(企业)对退件有异议的,由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审批部门予以复核并答复。
5.总体框架
5.1.遵循原则
本标准对行政审批事项所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遵循以下原则:
²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原则。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要符合国家、海南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² 全省统一编码原则。为适应各级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实施要求,全省应统一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
² 采用国家标准原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编码应尽量采用国家标准。本标准直接采用有关行政区划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国家标准。
² 有利于信息化应用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要充分考虑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要求,有利于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² 有利于扩展兼容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编码要充分考虑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未来业务发展预留足够的扩展空间,并方便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对行政审批事项代码的使用。
5.2.编制过程
1)全面梳理
针对政务服务中心已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于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了修改,对重复或不适宜的文件进行了作废,把符合中心实际并且运行成熟的制度,全部以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
结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第248号令,以及第七轮清理结果,对进驻省政务中心的各厅局业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在办业务事项办理情况。
2)广泛调研
按照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深入调研,了解公民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和期望。多次组织人员到省内外运行较好、发展较快的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各地有关行政服务管理的先进经验。
3)实施与改进
按照积极探索、循序渐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针对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标准覆盖面不全,个别标准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可以对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体系内容修订,进一步充实、调整,力争形成一套完整、协调配合、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全省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持续改进。
5.3.总体框架图
6.目录标准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法定化,避免审批事项以各种形式“减了又增”,省政务服务中心与省编办共同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目录,对分布在全省各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标准化的编目,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目录进行统一管理,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不能进行审批,不得以备案事项、管理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行政审批,杜绝审批实施部门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增加、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现象。结合行政监察部门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对未按行政审批目录标准进行审批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予以问责,全面推动海南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接受企业和公众的监督、投诉,更好的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
6.1.事项目录分类标准的编制
目录分类标准以省标准化目录为导向,实现全省各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要素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维护,指导全省各行政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工作,目录标准分为七个大类:职能部门、职能域、办理方式、办件类型、申办主体、服务主题、联办事项,从七个不同维度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和查询,并提供了具体分类的编码表。
用于唯一标识海南省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业务事项,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定义及编码规则。
用于指导全省各行政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工作,是政务部门面向企业和社会公政务公开的主要依据。目录分类内容主要包括:职能部门、职能域、办理方式、办件类型、申办主体、服务主题、联办事项七个维度的内容。
6.2按职能部门维度
按照海南省行政区划+职能部门的维度进行分类,如省级职能部门为海南省教育厅,市级职能部门为海口市教育局,………,各个职能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同。从横向区分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代码 |
行政区划 |
46000000 |
海南省本级 |
46010000 |
海口市本级 |
46010500 |
秀英区本级 |
46010600 |
龙华区本级 |
46010700 |
琼山区本级 |
46010800 |
美兰区本级 |
46020000 |
三亚市本级 |
46030000 |
三沙市本级 |
46032100 |
西沙群岛本级 |
46032200 |
南沙群岛本级 |
46032300 |
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本级 |
46900100 |
五指山市本级 |
46900200 |
琼海市本级 |
46900300 |
儋州市本级 |
46900311 |
洋浦经济开发区本级 |
46900500 |
文昌市本级 |
46900600 |
万宁市本级 |
46900700 |
东方市本级 |
46902100 |
定安县本级 |
46902200 |
屯昌县本级 |
46902300 |
澄迈县本级 |
46902400 |
临高县本级 |
46902500 |
白沙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600 |
昌江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700 |
乐东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800 |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900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本级 |
4690300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本级 |
6.3职能域
通过职能域的维度,从纵向的角度区分各职能域的行政审批事项。
单位名称 |
代码 |
单位名称 |
代码 |
办公室(厅) |
BG |
农业综合开发 |
NZ |
发改委 |
FG |
会计管理 |
KG |
旅游委 |
LW |
公务员管理 |
GG |
农业 |
NY |
社保 |
SB |
工信 |
GX |
就业 |
YE |
财政 |
CZ |
考试 |
KS |
人社 |
RS |
食品药品监管 |
SY |
教育 |
JY |
疾病预防控制 |
JF |
文体 |
WT |
监狱管理 |
JG |
卫生 |
WS |
劳动教养管理 |
LJ |
公安 |
GA |
知识产权 |
ZS |
司法 |
SF |
海洋渔监 |
HJ |
国家安全 |
GQ |
供销社 |
GY |
监察 |
JC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FJ |
民政 |
MZ |
海关 |
HG |
民宗委 |
MW |
国税 |
GW |
国土资源 |
GT |
出入境检验检疫 |
JJ |
住建 |
JS |
海事 |
HS |
交通 |
JT |
邮政管理 |
YZ |
商务 |
SW |
档案 |
DA |
科技 |
KJ |
物价 |
WJ |
海洋渔业 |
HY |
粮食 |
LS |
审计 |
SJ |
盐务 |
YW |
外侨办 |
WB |
通信管理 |
TX |
水务 |
SL |
专用通信 |
ZX |
人口计生 |
RK |
地震 |
DZ |
林业 |
LY |
气象 |
QX |
国资委 |
GZ |
测绘 |
CH |
农垦 |
NK |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 |
MG |
统计 |
TJ |
烟草专卖管理 |
YG |
地税 |
DS |
人行支行 |
RH |
工商 |
GS |
银监会海南监管 |
YJ |
质监 |
ZJ |
证监会海南监管 |
ZG |
人防 |
RF |
保监会海南监管 |
BJ |
扶贫 |
FP |
无线电管理 |
WG |
安监 |
AJ |
残联 |
CL |
海防口岸 |
KA |
国家统计海南派驻 |
GJ |
金融 |
JR |
民航 |
MH |
环保 |
HB |
|
|
6.4.办理方式
代码 |
名称 |
1 |
网上申报 |
2 |
大厅办理 |
3 |
全程办事代理 |
6.5.办件类型
代码 |
名称 |
A |
即办件 |
B |
承诺件 |
C |
上报件 |
D |
联办件 |
6.6.辅助办件类型
代码 |
名称 |
1 |
投诉件 |
2 |
咨询件 |
3 |
评议件 |
4 |
预约件 |
5 |
专项资金申报件 |
6.7.申办主体
100个人 |
110职业 |
111公务员 |
112医生 |
113老师 |
114职员 |
115无业 |
120户籍 |
121农民 |
122城镇 |
130国别 |
131大陆 |
132港澳台 |
133外籍 |
140特殊对象 |
141妇女儿童 |
142残障人士 |
143老年人 |
150归属 |
151本地人员 |
152旅游人士 |
153外来务工人员 |
200行政事业单位 |
210行政机关 |
|
220事业单位 |
|
300社会团体 |
310民间组织 |
|
320社会团体 |
|
400企业 |
410规模 |
411个体 |
412中小企业 |
413大型企业 |
420性质 |
421合资 |
422独资 |
423国有 |
424私营 |
425全民所有制 |
426集体所有制 |
427股份制 |
428有限责任 |
6.8.服务主题
1000个人服务 |
1100按服务主题 |
1101生育 |
1102户籍 |
1103教育 |
1104文化 |
1105兵役 |
1106就业 |
1107纳税 |
1108社保 |
1109婚姻 |
1110交通 |
1111邮政 |
1112旅游 |
1113旅游 |
1114护照 |
1115出入境 |
1116医疗 |
1117殡葬 |
1118法律援助 |
1119港澳台侨 |
1200按个人身份分类 |
1201公务员 |
1202医生 |
1203老师 |
1204职员 |
1205农民 |
1206港澳台胞 |
1207残障人士 |
1208妇女儿童 |
1209老年人 |
1210外来务工人员 |
1211失业者 |
2000企业服务 |
2100按服务主题 |
2101开办设立 |
2102年检年审 |
2103企业纳税 |
2104工商管理 |
2105质量检查 |
2106安全防护 |
2107劳动保障 |
2108执业资格 |
2109商务投资 |
2110外贸与交流 |
2111企业资质 |
2112建设与管理 |
2113环境保护 |
2114破产注销 |
2200按企业类型 |
2201个体私营 |
2202中小企业 |
2203国有企业 |
2204外资企业 |
2205高新技术 |
2206传统行业 |
2300按所属行业 |
2301农林牧渔 |
2302医药卫生 |
2303建筑建材 |
2304冶金矿产 |
2305石油化工 |
2306水务水电 |
2307交通运输 |
2308服务餐饮 |
2309教育培训 |
2310房地产 |
2311金融 |
6.9.联办事项
代码 |
名称 |
D1 |
核准和备案 |
D2 |
用地审批 |
D3 |
规划报建 |
D4 |
施工许可 |
D5 |
竣工验收 |
D6 |
企业设立 |
…… |
…… |
7.事项标准
业务事项模型结构如下图所示,行政机关可根据本部分整理、规范和优化业务事项和业务流程。
7.1.事项要素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单体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的要素设置、编写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单体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的编写。
要素设置和编写规则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事项名称+办事指南
1、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事项的唯一标识,编码参照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文件中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执行。
2、事项名称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应使用法定名称或法定词汇组成的简称,无法定名称的,使用相应的规定词汇组成简称。
3、申报材料(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
(1)所需下载并填写的表单:
业务事项申报时用户需要下载并填写表单,如果是表单,需提交空表单及其样表。
(2)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列表:
业务事项申报时需要用户提交或出具的材料清单。
4、权力运行流程图
为有助于申请人更好理解获取证照批文的程序及相关工作,画出本业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整个过程的流程图。
5、申办主体
对本项行政审批适用的对象进行定位,分类确定适用的申报主体。一般分为个人、企业、其他三类。
6、申办条件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7、法定时限
法定时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出,无法定时限时,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时限执行。具体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工作日”表述,如:10个工作日。
8、承诺时限
本级终审事项应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直接给出承诺时限。上级终审事项可在上级承诺时限基础上给出本级办理的承诺时限,本级办理的承诺时限应在受理申请到提交上级之间的时间段。具体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工作日”表述,如:10个工作日。
9、办理部门
应明确给出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的职能部门(或机构)的规范化简称。
10、收费标准和依据
明确办理本业务事项是否收费,不收费事项应注明“不收费”,如果收费,同时列出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费方式、收费帐号、开户行。
11、政策依据
列出行政审批事项设定、实施及收费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单。每条依据文件应写明文件名称、发布文号和具体条、款号。
12、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按照政务中心或者业务事项办理所在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列出。
13、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应使用如下表述形式:×××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应填写详细办理地点地址。
14、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联系电话为审批办窗口电话,应以“长途电话区号-电话号码”的形式给出,如 0898-XXXXXXXXX。
15、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为监察厅派驻单位电话或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应以“长途电话区号-电话号码”的形式给出,如 0898-XXXXXXXXX。
16、办理结果
本业务事项办结后,取得的证书、证照或文件证明名称。
17、常见问题
应根据以往经验,对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容易出错、忽略或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为申请人作出提示。
7.2.业务事项编码
7.2.1编码的设计和分类原则
业务编码体系的分类原则是根据政务服务的功能和对象,行政审批系统业务编码包含两类编码:业务事项编码、统一办件编码,本标准对这两类编码的编码结构和规则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本标准规范的各大类编码在全省范围内不重复,具有唯一性;并且各类编码规则不依赖于“政务服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内容。
在编码设计过程中遵循实用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和唯一性的原则。
7.2.1.1实用性
方便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使用。
7.2.1.2可扩展性
各层代码都为未来业务发展预留了足够的扩展空间。
7.2.1.3兼容性
考虑了未来省、市、区、县范围内信息共享,行政区划代码和统一业务代码兼容了国家标准GB11714。
7.2.1.4唯一性
本规范规定的代码在全省范围具有唯一性。
7.2.1.5业务事项编码规则
海南省权限范围内的业务事项的唯一标识编码;主要目的是为了政府机构的各类业务事项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分类。
7.2.2业务事项编码结构
业务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16个字母和数字组成:办理主体编码+“-”+事项类型代码+“-”+事项序号。
业务事项编码结构如图所示:
1—— 第一码段(10位):行政区划编码和部门代码的组合
2—— 第二码段(2位):业务事项类型代码
3—— 第三码段(4位):业务事项顺序号
7.2.3业务事项编码规则
7.2.3.1业务事项编码第一码段
业务事项编码的第一码段10个码位,按海南省行政区划执行。前八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加上乡镇街道编码,省两位+市两位+区县两位+乡镇街道两位,省本级用省两位代码+“000000”,市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0000”,区县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区县两位代码+“00”;最后两位为各部门的业务代码,使用拼音首字母缩写组成。
7.2.3.2业务事项编码第二码段
业务事项编码的第二码段两个码位,导入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业务事项类型编制的两位字母代码(如下表所示),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整,业务事项的类型代码可以按字母顺序进行扩展。
7.2.3.3业务事项编码第三码段
业务事项编码的第三码段4个码位,表示业务事项顺序号。
7.2.4业务事项编码示例
海南省万宁市发改局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行政审批事项,其编码为:
7.3.办件编码
7.3.1办件编码结构
申办人从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中办理业务事项的申请的唯一标识,由五个部分组成,15个字母和数字组成:区域代码+“-”+办理方式+“-”+办件类型(辅助办件类型)“-”+生成办件日期+“-”+系统生成办件流水号。
业务事项编码结构如图所示:
1—— 第一码段(2位):区域代码
2—— 第二码段(1位):事项办理方式
3—— 第三码段(1位):事项办件类型
4—— 第四码段(6位):生成办件日期
5—— 第五码段(5位):办件流水号
7.3.2办件编码规则
7.3.2.1办件编码第一码段
统一办件编码的第一码段4个码位,由“海南省行政区域代码”+“00”组成,“00”后为预留镇村级办件使用。
省市县 |
海南省 |
HN |
澄迈县 |
CM |
文昌市 |
WC |
海口市 |
HK |
临高县 |
LG |
万宁市 |
WN |
三亚市 |
SY |
白沙县 |
BS |
东方市 |
DF |
五指山市 |
WZ |
昌江县 |
CJ |
定安县 |
DA |
琼海市 |
QH |
乐东县 |
LD |
屯昌县 |
DC |
儋州市 |
DZ |
陵水县 |
LS |
保亭县 |
BT |
三沙市 |
SS |
琼中县 |
QZ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YP |
7.3.2.2办件编码第二码段
办件编码的第二码段1个码位,事项办理方式代码。
代码 |
名称 |
1 |
网上申报 |
2 |
大厅办理 |
3 |
全程办事代理 |
7.3.2.3办件编码第三码段
办件编码的第三码段1个码位,为事项办件类型代码(或者辅助办件类型代码)。
办件类型代码如下表所示:
代码 |
名称 |
A |
即办件 |
B |
承诺件 |
C |
上报件 |
D |
联办件 |
辅助办件类型代码如下表所示:
代码 |
名称 |
1 |
投诉件 |
2 |
咨询件 |
3 |
评议件 |
4 |
预约件 |
7.3.2.4办件编码第四码段
办件编码的第四码段6个码位,生成办件的年度后两位数字、当前月份、当前日期的6位数字的组合。
7.3.2.5办件编码第五码段
办件编码的第五码段5个码位,为当天为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事项的5位流水号。
7.3.3办件编码示例
2013年11月11日申请人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申请办理教育厅的某业务事项,该事项属于承诺件,流水号为101 的业务申请。
编码释义如图所示:
8.流程标准
8.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业务活动阶段类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将各种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类业务活动所涉及的阶段类型总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结果 |
影响时限 |
说明 |
1. |
申请 |
|
否 |
由办事人提交的业务申请环节 |
2. |
受理 |
l 受理
l 不予受理
l 补正 |
否 |
1、收到材料后五日内未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的,视为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通过。
2、“不予受理”后,则不存在后续这些环节,该次办理活动结束。3、“通过”后,表示进入该许可事项被受理。 |
3. |
审查 |
l 补正
l 延期
l 通过
l 不通过 |
是 |
行政机关受理后的内部办理环节均归于此类,可以出现多个,但至少存在一个 |
4. |
决定 |
l 准予
l 拒绝 |
是 |
在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送达、告知或加贴标签、加改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等操作。这两个环节出现其一。 |
5. |
告知 |
通知书 |
否 |
1、 受理通知书
2、 不予以受理通知书
3、 不予以许可通知书
4、 补正通知书
5、 延期通知树
6、 补正超时通知书 |
6. |
送达
|
办理结果 |
否 |
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
8.2.海南省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
在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中,以行政许可法的审批流程阶段为参考,构建适合海南省各行政单位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
同时实现申请人(企业)可以通过查询办理情况和咨询、投诉、预约、评议等行为参与业务流程。受理行政机关以通知文书的形式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传递给申请人(企业),引导其参与业务流程,并实现对流程的管理和控制。
8.3.编码规则说明
表1 办件类型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A |
即办件 |
B |
承诺件 |
C |
上报件 |
D |
联办件 |
表2 办件环节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1 |
受理 |
2 |
初审 |
3 |
特殊环节 |
4 |
审核(核准) |
5 |
办结 |
4 |
审批办审核 |
41 |
业务处室审核 |
42 |
领导审核 |
43 |
上级部门审核 |
表3 特殊环节位置表
代码 |
名称 |
S1 |
特殊环节位置1 |
S2 |
特殊环节位置2 |
8.4.审批流程
8.4.1即办件审批流程(A类)
l A类流程图1(受理-办结)
l A类流程图2(受理-审批-办结)
8.4.2承诺件审批流程(B类)
l B类流程图1(受理-审批-办结)
l B类流程图2(受理-初审-审批[特殊环节]-办结)
l 图:B类流程图3(受理-初审-审批[特殊环节]-业务处室[特殊环节]-领导审批-办结)
8.4.3上报件审批流程(C类)
l C类流程图(受理-初审-审批办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领导审核-上级部门审批-办结)
8.4.4联办件审批流程(D类)
该部分参照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并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执行。
8.4.5专项资金申请流程(E类)
专项资金申请的流程,从专项资金申报开始,至政务中心有关部门窗口受理并初审,报送有关部门(处室)复核(或进入特殊环节,如专家评审等),与财政等部门会签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并下达实施计划结束本流程(其中部分专项资金审批无需上报省政府审批,会签后可直接结束该流程)。
l E1专项资金项目办理流程(省级窗口受理)
8.5.咨询流程
咨询途径是必备要素。应列出接受咨询的具体渠道,可包括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等。
窗口咨询的,应列出窗口咨询地址;
电话咨询的,应列出咨询电话号码;
网上咨询的,应列出咨询网址;
电子邮件咨询的,应列出电子邮箱;
信函咨询的,应列出咨询部门名称、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咨询流程图如下所示:
8.6.投诉流程
投诉渠道是必备要素。应列出接受投诉的具体渠道,可包括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电子邮件投诉、信函投诉等。投诉流程如下图所示:
8.7.评议流程
评议是必备要素。评议流程如下图所示:
8.8.预约流程
预约、取号是可选要素。为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取号等服务方式。预约流程如下图所示:
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区划代码
代码 |
行政区划 |
46000000 |
海南省本级 |
46010000 |
海口市本级 |
46010500 |
秀英区本级 |
46010600 |
龙华区本级 |
46010700 |
琼山区本级 |
46010800 |
美兰区本级 |
46020000 |
三亚市本级 |
46030000 |
三沙市本级 |
46032100 |
西沙群岛本级 |
46032200 |
南沙群岛本级 |
46032300 |
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本级 |
46900100 |
五指山市本级 |
46900200 |
琼海市本级 |
46900300 |
儋州市本级 |
46900311 |
洋浦经济开发区本级 |
46900500 |
文昌市本级 |
46900600 |
万宁市本级 |
46900700 |
东方市本级 |
46902100 |
定安县本级 |
46902200 |
屯昌县本级 |
46902300 |
澄迈县本级 |
46902400 |
临高县本级 |
46902500 |
白沙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600 |
昌江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700 |
乐东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800 |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级 |
46902900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本级 |
4690300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本级 |
附录2:行政审批过程文书格式
1、 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收件,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承诺于 个工作日内办结。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理通知书
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收件,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承诺于 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到材料: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2、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字( )第 号
经审查,申请人(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原因是: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原因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向本行政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 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3、行政许可决定书
存根
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决字( )第 号
经审查,申请人(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定的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审批)。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决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定的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审批)。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4、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存根
不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不予决字( )第 号
经审查,申请人(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不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审批)。
不予行政许可(审批)的理由如下: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不予决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不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审批)。
不予行政许可(审批)的理由如下: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向本行政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 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5、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存根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补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经审查,需要补正以下材料内容: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补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需要补正以下材料内容:
以上材料请在 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转为退回件处理。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6、特别程序通知书
存根
特别程序通知书
特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依法进行 。所需时间 个工作日。
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别程序通知书
特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关于你(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依法进行 。所需时间 个工作日。
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 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7、听证告知书
存根
听证告知书
听告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受理,根据《 》第 条的规定,申请人(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收到本告知书后于 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听证告知书
听告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你(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受理,根据《 》第 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收到本告知书后于 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8 、听证通知书
存根
听证通知书
听通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听证所需时间 个工作日。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听证通知书
听通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关于你(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听证所需时间 个工作日。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9、延期通知书
存根
延期通知书
延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受理,现经 批准,决定延长 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延期理由: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期通知书
延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你(单位)申请的业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于 年 月 日受理,现经 批准,决定延长 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延期理由: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X 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
10、政务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
存根
政务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
政通字( )第 号
经审查,申请人(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符合相关的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办结。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务服务事项办结通知书
政通字( )第 号
申请人(单位):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符合相关的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办结。
承办人:(部门专用章)
年 月 日
窗口电话:0898-XXXXXX投诉电话0898-XXXXXXXX
查询网址:http://www.xxxx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