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解难 人社助力”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2-06-22 17:13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纾困解难 人社助力”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2年6月22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茹英英: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应对今年经济形势,及时帮助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和服务业企业恢复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铁刚先生;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俊先生;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汉芬女士;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微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铁刚厅长作情况介绍。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铁刚: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支持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人社领域助企惠民、纾困解难政策方面的情况。

为应对今年的经济形势,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稳岗扩就业的政策。在国家层面,出台了扩大缓缴社保费范围、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实施扩岗补助等新举措。在我省,出台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预计释放政策红利近78亿元(注解:社保费缓缴按全口径测算约72亿元,稳岗返还约5亿元,扩岗补助约0.6亿元)。6月10日,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6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除了按体制内的渠道印发外,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海南人社微报”微信公众号均有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我们也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宣传,使政策知晓度更加广泛,以利于这些惠企利民的政策红利能让更多的人有获得感,我们今天邀请各位进行新闻发布也是这个目的。这些政策,既有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的制度性安排,又有解燃眉之急的阶段性举措,既有全国统一部署实施的政策内容,又有根据国家授权、结合我省实际采取的自选动作。概括起来,就是“缓减+返还+补贴+调降”:

一是“缓减”。我省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政策,从餐饮业、零售业等5个特困行业,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22个困难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5个特困行业从今年4月实施,其他行业和用人单位从今年6月实施,直至2022年年底(已缴纳2022年6月三项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退费),其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工伤、失业保险费延长缓缴至2023年5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阶段性减半征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预计2022年将减征8.72亿元。从2022年4月1日起,将全省各类建筑、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之前的0.9‰和0.75‰两类,统一降低至项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总造价的0.65‰,达到全国最低水平。上述政策实施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二是“返还”。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此次新出台的政策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并提高大型企业的返还比例。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提高至90%,将大型企业返还的比例由30%提高至50%。推行“免申即享”,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一集中管理,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扩大至全省范围。

三是“补贴”。通过为企业提供补贴等“真金白银”支持,给足“用工红包”,实实在在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奖励补贴,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今年底前,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创业者提供个人最高30万、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今年预计发放10亿元。

四是“调降”。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按照行业、工种等分类设置人工费用拨付比例,降低人工费用拨付标准,即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降低5%;装配式建筑降低10%;市政工程(不含园林绿化)、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降低15%。同时,明确了施工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下或作业工期不超过1个月的,可不开立专用账户,取消了存储工资保证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既是稳定就业的“压舱石”,也是促进发展的“发动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助企纾困政策红利,在推动政策落实上再发力、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上再发力、在做好企业服务上再发力,与广大企业家、劳动者共同拼搏努力、共克时艰,为我省稳住经济大盘、推动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

茹英英:感谢铁刚厅长介绍了我省人社部门相关的“缓减+返还+补贴+调降”政策。下面我们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举手示意。

中新社记者:6月份印发的两个《通知》涉及到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有的政策是针对参保企业,有的政策是针对参保个人,请问这些政策跟往年相比有什么样的特点?

铁刚:谢谢您的提问。两个《通知》是一套社会保险政策的组合措施,既支持参保企业稳岗扩岗、助企纾困,又助力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还兜牢了参保失业人员生活底线。和以往的政策组合相比,本次更加注重系统协同,精准施策。主要有五个特点:

第一,加大了企业减负力度。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的基础上,聚焦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并扩大实施范围和延长缓缴期限,力所能及的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第二,提高了稳岗返还标准。大幅度提高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持续承压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相应提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大力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全面推广“免申即享”新模式,无需企业申请和行政部门审批,实现快审快发,及时为企业输血供氧,从源头上稳住岗位稳住就业。5月下旬以来,我们已提前启动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约1.5万家,涉及返还金额约1.8亿元,将惠及职工约35万人,近期将陆续发放到位。

第三,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今年再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一年,为受疫情影响、再就业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尽力延长寻找工作的时间,提供寻找工作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第四,拓宽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由目前的企业在职职工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进一步激励劳动者积极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第五,新增了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今年底前,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励企业积极吸纳毕业大学生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功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发挥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惠民解难的责任担当,让参保企业和参保个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谢谢。

三沙卫视记者:想请问一下,受疫情的影响,失业人员可能没有办法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去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如何能够保障失业人员快捷、及时地领取到失业保险待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汉芬:谢谢您的提问。在提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便捷性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推行线上线下并行办理,推广“三免”经办新模式,推动待遇申领全省通办,努力让失业人员在新防疫条件下更方便更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三免”经办新模式,即“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

一是“免跑即领”。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减少经办接触,降低聚集风险。失业人员可以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

二是“免证即办”。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申领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职工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申领。

三是“免登即发”。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省通办,即按照“全岛同城化、全省一盘棋”的思路,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实现全省通办。目前,失业人员不分参保地、工作地、户籍地、居住地,只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就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等业务,并原则上不再提供佐证材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并且,为压实各地经办机构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最多“只跑一次”。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企业如何申请社保费缓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方便企业申请方面有什么考虑?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俊:感谢你的提问。在企业申办程序方面,我们社保经办机构本着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企业申请社保费缓缴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线下申请。企业社保专管员可以到就近的社保经办大厅窗口,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海南省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备案申报表》和《海南省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间退休人员名单》,对填报的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后,提交缓缴申请即可。另一种方式是线上申请。企业社保专管员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通过“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模块,填写相关表格和承诺书(同线下办理要求),提交缓缴申请即可。

在方便企业申请方面,一是加大宣传推广。相关政策规定和办事流程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对企业社保专管员发送短信提醒、一对一加微信进行业务指导,让企业及时了解、查询相关规定以方便办理业务。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企业只要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任何佐证材料,即可申报缓缴业务。三是优化流程,操作简便。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线上、线下申报均可实现即时办结。线上办全程网上走,无需跑腿,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缓缴申请一次即可,无需每月申请,更加减证便民。

中华网记者: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应注意哪些事项?

周俊:缓缴社保费关联企业发展和职工个人权益,企业申请缓缴应当遵循相关规定,避免影响职工个人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是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申请缓缴社保费的企业,除了缓缴的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部分,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保费,不缴或漏缴个人缴费部分,导致职工无法正常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要及时办理个人欠款补缴。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申请个人欠款补缴,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后,才能办理上述业务。职工发生工伤的,企业应及时把发生工伤当月的工伤保险费缴纳到账,工伤职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三是要按时补齐缓缴的社保费。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1月底前补缴到位。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对于逾期未缴的,将按规定对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加收滞纳金。

四是要遵信守诺,不弄虚作假。企业未按时足额补缴缓缴期间应当缴纳的三项社保费,以及申请缓缴时存在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列为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刚才铁刚厅长介绍了给企业发放补贴的政策,请介绍一下具体的政策内容?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微:谢谢您的提问。我们主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为企业发放相关补贴,具体有:

一是就业见习基地有补贴。吸纳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和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有补贴。补贴标准为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套一定的资金。

三是吸纳就业有补贴。对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按每招用1人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创业有补贴。对于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是职业介绍有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单位与介绍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满1个月后,按每介绍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执行。

六是公益性招聘会有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各类群体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以及大中专院校针对毕业生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组织2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2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4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4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10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8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8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15000元一次性补贴。

七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有补助。定期发布省级和市县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目录,对招用本地农民工就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给予招工补贴,每招用1人给予用工企业200元每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当前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都遇到一定困难,人社部门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赵微:谢谢提问。为切实做好企业招工和劳动者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在就业供给与需求两端共同发力,瞄准重点群体,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一是用心用情做好服务,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间的桥梁。开展“政企面对面心贴心”系列活动,进园区、进企业宣讲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指导。打造“就业有我365”招聘品牌,持续为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提供线上线下、紧密衔接的不间断招聘服务,密集发布信息,每月将不少于2次推送岗位信息,努力覆盖到全省每一个镇村。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网上招聘不停歇,招聘服务不打烊。

二是精准策划项目,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抢抓毕业生离校前关键期,以项目为抓手,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努力推动毕业生就业总量、留琼总量“双提升”。以“毕业生留才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毕业生留琼就业与青年人才留琼同推进,联合高校举办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为不同院校、不同专业毕业生,提供个性化招聘服务。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青年人才就业促进行动”,统筹全省各市县、各院校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留琼返琼就业服务,提供131服务,进行“一人一策”帮扶。下好毕业生就业“先手棋”,开展“留琼就业促进项目试点行动”,将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校园,以3000名2023届高校毕业生为试点对象,开展职业规划、实习见习评价、就业创业培训、精准岗位推荐、困难毕业生兜底等服务,实现就业对接前移。开展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目标,组织实施住建、交通、水利、旅游文化等12项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实现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不少于160万人,增幅不低于10%,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6%以上。实施“技能自贸港”专项行动,以服务产业发展、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大规模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新增技能人才1.8万人以上。

三是创新方法和手段,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完成7个主项、23个子项改革,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效益,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感。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年内完成上线运行。积极推动市县“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建设,年内争取每个市县至少建设1家,实现就近为群众提供用工咨询、求职登记、现场招聘、信息发布、现场洽谈、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综合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壮大“劳务带头人”队伍促就业,指导各市县挖掘和培育农村劳务(经纪)带头人,在此基础上培养“致富能人”“乡村匠人”,充分发挥这“三支队伍”带动就业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培树劳务品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各市县打造“一县一品”特色劳务品牌,提高品牌带动就业、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

茹英英:感谢您的回答,今天上午的发布会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铁刚厅长带领几位发布人,为我们介绍了我省人社部门“缓减+返还+补贴+调降”的社会保险政策组合措施,希望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能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了解、知会和使用这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以及具体的申办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助力企业纾困、惠民解难,助力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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