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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2-70515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4-19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 文  号:琼府〔2022〕16号发布日期: 2022-04-21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琼府〔2022〕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省土壤资源情况,省政府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清我省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 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一)2022年3至4月,完成试点县(澄迈县)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省级专家队伍的组建,开展动员培训和宣传,启动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

(二)2022年5至8月,完成澄迈县外业调查采集和内业检测化验工作。

(三)2022年9至12月,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重点完善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和健全工作机制,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和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报告。

(四)2023年至2024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样品库和数据终端。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

(五)2025年1月至6月,各市县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报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2025年7月至12月,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样品库和数据终端,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 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工作组、技术咨询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市县政府是本市县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市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市县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县实际编制实施方案,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省级财政负责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全省的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省级样品库、省级数据终端、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市县财政负责本市县的外业调查采样、组建耕保专业队伍、专家指导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培训等。市县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六、普查工作要求

各市县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平治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戴青云省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何琼妹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李东屿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副书记

员:曹省地质局副局长(正厅级)

        许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省财政厅副厅长

肖建军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省水务厅副厅长

马育红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省统计局副局长

高述超省林业局副局长

蔡亲波省气象局副局长

岳建利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马育红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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