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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17-5782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7-03-02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7-03-02
  • 主  题 词:政府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琼府函〔2017〕28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审批〈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三府〔2016〕2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重点城市,你市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三道红线,统筹做好城乡建设、旅游开发、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将三亚建设成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国际热带滨海风景旅游城市。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到2020年,三亚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6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8052公顷。你市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亚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05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994公顷以内;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173公顷以内。你市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发展用地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用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及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探索以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

  四、严格实施《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是“多规合一”过渡时期三亚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你市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更新现行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重点更新各区规划矢量数据库。在《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批准实施前,三亚市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调整完善后的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宣传引导《调整方案》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要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接受社会对《调整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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