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5-86930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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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和限采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 文 号:琼府办函〔2025〕198号发布日期: 2025-09-25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地下水
超采区禁采和限采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5〕198号
儋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确定的我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成果,儋州市存在深层承压水超采区。为做好新一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拟对你市重新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和限采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琼府办函〔2015〕29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彭春华;联系方式:0898-657861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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