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3-80143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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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琼海市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3〕194号发布日期: 2023-08-2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
撤销琼海市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3〕19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撤销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海府〔2023〕9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你市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已停用和废弃,原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已改由琼海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取水水源为万泉河红星饮用水水源地,同意撤销琼海市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高度重视琼海市自来水公司及万泉河红星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并继续加快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实现区域联网供水,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供水保障率,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三、琼海市石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后,你市要继续加强石合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合理进行开发,确保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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