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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27010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1-09-30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亭东河等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1〕400号发布日期: 2021-10-25
  • 主  题 词:
  •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亭东河
等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1〕400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亭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响水镇、六弓乡土眉溪、南林乡什浩溪、三道镇三弓村、响水镇藤桥东河六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修编技术报告的请示》(保府〔2020〕4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保城镇保亭东河、响水镇、六弓乡土眉溪、南林乡什浩溪、三道镇三弓村、响水镇藤桥东河六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保亭县保城镇保亭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保城镇保亭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2771km²,其中,水域面积0.0485km²,陆域面积3.2286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1607km²。水域面积0.0155km²,一级保护区水域由取水口向保亭东河上游延伸1000m为上边界,向下游延伸10m到拦河坝为下边界,同时第一支流向上游延伸至支流末梢,水域宽度为干、支流河道宽。陆域面积0.1452km²,一级保护区陆域由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延伸50m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3.1164km²。水域面积0.0330km²,二级保护区水域由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向保亭东河(包含第二支流)上游延伸至河流末梢覆盖的水域范围,水域宽度为干、支流河道宽。陆域面积3.0834km²,二级保护区陆域为除一级保护区水域、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外的整个汇水范围。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二)保亭县响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保亭县响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61806km²,其中,水域面积0.05166km²,陆域面积1.5664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13136km²。水域面积0.00246km²,由取水口向响水渠下游延伸1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向响水渠上溯1100m至响水水陂响水河右岸处为一级保护区水域的上边界,同时向南春电站引水渠上溯500m为水域上边界,水域宽度为响水渠和南春电站引水渠渠道宽。陆域面积0.1289km²,陆域范围由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陆域纵深50m,临近响水河一侧以通往南梗村的道路为界。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4867km²。水域面积0.0492km²,由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向下游方向延伸200m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由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向响水河上游及南春电站引水渠上游上朔2000m的区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水域,水域宽度为河道宽和渠道宽。陆域面积1.4375km²,由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陆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m的范围,响水河道北侧以通往南梗村的道路为界,响水河南侧以南春电站引水渠为界,南春电站引水渠南侧以响毛公路(XD620)为界。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三)保亭县六弓乡藤桥东河土眉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弓乡土眉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0.39852km²,其中,水域面积0.00272km²,陆域面积0.3958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6502km²。水域面积0.00272km²,取水口上游土眉溪(包含右侧支流)延伸至河流末梢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取水口下游延伸1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水域宽度为河道宽。陆域面积0.0623km²,陆域范围由一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域纵深50m的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0.3335km²。不设二级保护区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南侧以三亚和保亭的行政区划分界线为界,东北侧和西侧以分水岭为界,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0.3335km²

(四)保亭县南林乡藤桥西河什浩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南林乡什浩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0.69770km²,其中,水域面积0.0025km²,陆域面积0.6952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8160km²。水域面积0.00250km²,取水口上游延伸至什浩溪末梢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取水口下游延伸至100m处为下边界,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宽。陆域面积0.07910km²,陆域范围为由一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域纵深50m的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0.6161km²。不设二级保护区水域。陆域面积0.6161km²,二级保护区陆域由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至分水岭为界。

(五)保亭县三道镇三弓村藤桥西河前进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道镇三弓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94381km²,其中,水域面积0.00945km²,陆域面积1.93436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9905km²。水域面积0.00410km²,取水口向前进溪上游延伸10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向下游延伸100m为下边界,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宽。陆域面积0.09495km²,陆域范围由一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域纵深50m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84476km²。水域面积0.00535km²,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包括右侧支流)边界向上游延伸至河流末梢处,水域宽度为整个河道宽。陆域面积1.83941km²,二级保护区陆域为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外延伸至分水岭为界的范围。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六)保亭县响水镇什月村藤桥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名称为保亭县响水镇藤桥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响水镇什月村藤桥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6.5508km²,其中水域面积0.0296km²,陆域面积6.5212km²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2531km²。水域面积0.0124km²,由下取水口向藤桥东河干流下游延伸1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由上取水口向藤桥东河干流上溯10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的上边界,同时由藤桥东河干流向左侧支流上溯700m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支流的上边界,水域宽度为干支流河道宽。陆域面积0.2407km²,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由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陆域纵深50m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6.2977km²。水域面积0.0172km²,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向藤桥东河干流下游方向延伸200m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由藤桥东河干、支流延伸至末梢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水域宽度为正常河道宽。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6.2805km²,陆域范围以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外延伸至流域分水岭线。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二、你县应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三、你县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立碑定界工作,标明保护区各级别范围和管理规定。

四、你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保护区内现有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畜禽养殖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装置关停、搬迁和治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五、你县在组织编制和实施保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保护区周边区域开发建设的规划布局,防止相关开发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要调整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农村农业生产结构,加强环境风险源防控,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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