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09-5340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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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表彰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09-03-05
- 时 效 性: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各市、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行动纲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冬修水利动员会精神,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14个市、县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市、县名单如下:
一等奖:儋州市、三亚市、海口市、陵水黎族自治县。
二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万宁市、定安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昌市、琼海市。
三等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为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其他市、县要以先进市、县为榜样,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共同把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信息报送: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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