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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07-5219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07-04-24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07-04-24
  • 主  题 词:文件
  • 时  效 性: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华侨农场体制改革,促进华侨农场产业发展,切实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于  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姜斯宪(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立民(省维稳办副主任)
      朱允山(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傅信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存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丁式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刘  锦(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韩涿生(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郭奕秋(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吴少雄(文昌市政府副市长)
      陈列雄(琼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符立东(万宁市委副书记)
      邢俊强(东方市政府副市长)
      杨思涛(澄迈县政府县长)
     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与改革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朱允山(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少敏(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吴少怀(省维稳办)、祁昌平(省发展与改革厅)、吴国晖(省财政厅)、李琼(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孙善芳(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吴开进(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李贤忠(省国资委)、肖逸生(省农垦总局)、符史群(文昌市政府)、陈海燕(琼海市政府)、吴明(万宁市政府)、林福发(东方市政府)、卢勇(澄迈县政府)。联系电话:65333565,传真:65338185。
  

                                       二○○七年四月十日


信息报送: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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