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06-0007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06-06-05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保梅岭和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 文 号:琼府办〔2006〕30号发布日期: 2006-06-05
- 时 效 性: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林业局提出建立海南保梅岭、东方黑脸琵鹭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已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发布。
海南保梅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昌江、白沙等市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3′56″-109°08′29″、北纬19°15′25″-19°20′07″,总面积
建立该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加强对些区域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对于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检查和监督,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信息报送: 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