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着力解决农房报建难题 “拆旧建新”有了合法手续
2022-08-06 10:24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南日报记者 王迎春

6月30日,本报以《农房“拆旧建新”不合法?竟是规划图实不符!》为题,报道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乐安村村民邓海德反映的老屋拆了,却不能在原址上“合法”重建一事。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了解到,邓海德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8月2日一大早,邓海德家门前又是一派忙碌景象——占地面积114平方米的新房,已经建到了第三层的框架结构,其父亲邓亚裕也利用农闲时节,帮着工人一块砌砖。

新房不远处,立着一块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结果公示牌。“报建手续办下来,我们心里也就踏实了。”邓海德告诉记者,7月2日,相关部门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证交到了他手中,“我们能够合法合规地在旧址上建新房了。”

此案中农房“拆旧建新”不合法,背后原因是“总规”与“控规”衔接出现了问题:邓海德家宅基地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在2019年批复实施的《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该土地却位于其他农林用地范围。

“在调查核实情况后,我们积极主动研究处置方案,逐项解决存在的难题。”负责跟踪对接该案件办理的三才镇党委副书记张宏辉介绍,考虑到此类个人建房报建是困扰群众多年的共性问题,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陵水县委、县政府组织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才镇等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个人建房报建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个人建房报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经与县资规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鉴于邓海德申请的建房用地在‘多规合一’中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我镇按照《处理意见》中针对此种情况的规定,为邓海德办理了农房报建手续。”张宏辉解释。

借办理此案件契机,陵水多措并举,逐步推动长效机制的构建和完善,进一步妥善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房屋报建难点、堵点问题。除了组织各乡镇全面梳理农房报建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外,陵水还对全县村庄规划编制涉及的农房图实不符问题进行全面查漏,并结合村民实际情况优化村庄规划成果,同时制定垦区个人建房相关政策。

“我们计划在国土空间编制,即‘三区三线’的划定过程中,尽可能全面解决农房图实不符的问题,同时注重提升相关人员和队伍的能力素质。”陵水资规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对各乡镇进行农房报建的专题培训,并着手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让相关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本报椰林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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